省人大召开《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草案)》立法调研会(图)

27.04.2015  19:21

 

4月23日,省人大在扬州召开《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草案)》立法调研会议,来自各地、各领域的优秀调解员代表针对《草案》内容和创新点等进行认真座谈和讨论,提出建议和意见。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新民、省司法厅副巡视员赵科等参加会议。

张新民指出,《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草案)》被列入2015年全省重点立法计划,对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要从人民调解工作实践出发,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发挥人民调解制度在化解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功能;要重视立法创新,从地方工作实践出发,吸收成功经验,创新专业、行业性人民调解机制,形成独具特色的地方人民调解制度。

 

来源:厅法制处、扬州市司法局

编校:邵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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