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摘要)

18.02.2016  10:27

    2016年1月26日在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 安

  2015年全省检察工作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省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依法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96人;依法提起公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542件903人。围绕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实施,省检察院制定工作意见,指导各级检察院立足职能强化服务举措,受到省委罗志军书记批示肯定。

  促进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共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22件416人。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新型产业、小微企业的司法保护,深入企业开展经营风险防范、商业贿赂犯罪预防等活动,促进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大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力度,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625件1188人,同比分别上升190.7%和161.7%。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监督立案14件28人。依法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5件,另有两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分别由常州、徐州市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起诉讼。

  二、强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4662人,同比下降3.8%;提起公诉95316人,同比上升4.2%。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犯罪。深入开展反邪教专项斗争,依法提起公诉“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案件127件214人。依法提起公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8772人。

  坚决惩治危害民生犯罪。依法提起公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7114人。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4件80人,提起公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药犯罪985人,同比上升34.2%。

  注重化解矛盾纠纷。对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519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相对不起诉1522人。对24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依法封存,强化教育感化。切实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在办理南京虐童案以及南京、无锡重大交通肇事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敏感案件过程中,及时介绍办案情况,说明法律依据,争取社会共识。

  三、深入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78件1565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7件457人。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70人。开展查办国企领域和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办侵吞国有资产、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财产重大损失等职务犯罪179件203人,查办侵犯群众权益职务犯罪459件633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42人。依法立案侦查围猎干部、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嫌疑人346人。

  着力提升依法规范侦查水平。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确保重要线索及时核查,实名举报及时办理。加强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加快侦查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全省检察机关运用侦查信息化等手段初查贪污贿赂案件成案比例为92.1%,被告人一审服判率为83.5%。

  更加注重源头预防。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调查381项,召开重大典型案件剖析会667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26份。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报送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154份,推动完善相关制度247项。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会同邮政部门将廉政文化送入千家万户。

  四、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5884人、不起诉290人;对涉嫌非法取证问题及时启动调查核实程序,依法监督纠正345件。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1809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督有关机关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切实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制定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的规定,指导各级检察院依法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279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32件,法院依法改判、发回重审81件。对财产刑执行不到位应当从严掌握减刑、假释而未从严的,监督纠正661人。认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对76名原担任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罪犯社区矫正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着力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90件,法院再审后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7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0件,法院采纳300件(含上年提出的建议)。针对民事行政执行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00件,法院已采纳719件。着力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共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类检察建议945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58件。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审查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93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