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苏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4.11.2018  08:32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下旬在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19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

原标题: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苏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标签:

编辑: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