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检察院司法改革情况 为完善法律积聚实践样本

30.10.2017  08:57

  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专题审议江苏省检察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在近日召开的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专题听取并审议了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所作的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该省检察机关着力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的工作成效,得到常委会与会人员充分认可。

   深化办案责任制改革“有利于防范冤假错案

  “我觉得江苏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改革大势,回应实践要求,圆满完成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工作,员额制改革、检察官遴选全部落实到位,走在全国前列。”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腊生审议时说。

  报告中说,检察机关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带动整个司法体制改革次第前行。省检察院党组先后17次研究部署改革工作,制定改革文件39份,并由院领导多次带队赴全省13个市开展实地督察,推动改革部署落地见效。

  员额遴选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础和关键。江苏省检察院先后开展三次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共遴选出了员额检察官4643名,尤其是今年,采用精准配额方式,利用大数据测算基层院办案指标,将员额配备到最需要的地方。

  “员额检察官的退出体制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问责制度,必将有利于办案人员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的提高,有利于将司法责任落到实处和防范冤假错案。”江苏省人大代表、睢宁县睢城小学美术教研组长肖婷婷对此不吝点赞。

   “公益诉讼试点很不错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刘成林认为,江苏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试点和认罪认罚从宽试点这两项改革稳步推进,“特别是徐州、常州办理的环保公益诉讼案件在全国被评为典型案例,可以说,在公益诉讼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刘成林的评价是基于江苏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试点工作的成效而作出的。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确定的公益诉讼13个试点省份之一,江苏省检察机关履行诉前程序,勇于探索,善于创新,办理了一批轰动全国的首例案件,如常州市检察院办理的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许建惠等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徐州市检察院办理的全国首例法院开庭审理的检察机关提起的鸿顺公司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为修改完善相关法律积聚了江苏实践的样本。

  “公益诉讼试点,检察机关有的是支持起诉、有的是代表国家提起公益诉讼,我觉得这个方面在全国来说是很不错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张京霞说。

   智慧检务让检察工作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

  “去年江苏省检察院在中国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中排名全国第一,这很不容易,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必须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公丕祥对于智慧检务建设很感兴趣。

  江苏省检察机关积极主动顺应信息化发展的时代潮流,短短一年多时间,江苏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突飞猛进,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称赞“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最高检领导评价江苏的网信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今年2月,江苏在全国率先建立检察门户网站集群,实现全省125个检察院门户网站一键直达,“江苏检察网”荣获中国社科院组织的2016年检务透明度指数测评第一名。

  “司法责任制改革确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坚持放权到位,但如何有效监督,如何做到规范化办案是需要继续深入考虑的问题。”刘成林说。

  常委会与会人员在审议中提出,江苏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住机遇,积极作为,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刘华表示,江苏省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好省委关于改革的新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落地见效,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努力为“两聚一高”新江苏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