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省人大工作十大亮点

29.01.2015  11:29

  【前言】过去的一年,对于人大工作来说是令人难忘的一年。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紧紧依靠全体省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权,为推动江苏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回望2014,省人大工作不仅大事多、喜事多,而且变化多、亮点多,在江苏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页……

  亮点之一:与时俱进做出新部署

  人大事业开启新征程

  经过一年多的紧张筹备,去年12月4日,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发表重要讲话,对新形势下全省人大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同时省委出台了《关于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意见》,推出了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一系列新举措。

  为了开好这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围绕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确定了14个方面的重点课题,由党组成员分别带队赴基层开展调查研究,面对面听取市县党委、人大、人大代表以及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省委会议和出台相关文件提供了决策参考。

  在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上,罗志军书记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人大工作取得的成绩,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入分析了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我省地方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主要任务,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扎实推进人大领域改革创新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

  省委出台的关于人大工作的文件,总结了近年来我省人大工作的经验,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提出了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的一系列新举措,受到了全省各级人大的一致好评。

  亮点之二:创制性立法结硕果

  自主立法机制逐步形成

  创新地方立法工作机制,是2014年我省人大领域改革的重点。

  江苏改革发展走在全国前列,遇到的问题也在前面。在国家层面立法尚处于空白的情况下,有必要根据江苏“两个率先”的需要,针对改革发展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积极推进创制性立法。为此,省人大确立了一手抓实施性立法、一手抓创制性立法的工作思路。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把我省在社区矫正工作方面先行先试的成功经验用法规固定下来,也为国家层面立法积累了经验。

  抓自主立法,是去年省人大立法工作的一大特色。对于一些涉及面较广、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草案,加大自主起草力度,改变了过去法规起草工作过于依赖政府部门的局面。法规起草主体的多元化,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了部门利益法制化。

  去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港澳投资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这部法规由省人大外事委牵头起草,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他们会同有关方面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先后召开了23场座谈会,不仅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进行研讨,而且广泛听取港澳企业的意见。由于在起草环节把握了主动权,使这部法规跳出了部门框框,更加贴近实际,得到了广大港澳投资者的认可和欢迎。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江苏文化底蕴深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全民读书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十分重要。去年11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将每年4月23日设定为“江苏全民阅读日”,这是我国首部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省级地方性法规。牵头起草这一决定的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做了大量工作。《决定》把全省各地促进全民阅读的成熟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对于营造全民阅读氛围、引领全民阅读风尚、推动“书香江苏”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评为2014年“全省文化十件大事”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