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闽参加《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立法调研

26.07.2018  18:51

      《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列入了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近日,副厅长李闽带领厅不动产登记局、法规处相关同志参加省人大、省法制办在天津、贵州、连云港、镇江等地的调研活动。省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张弛、省法制办副主任周福莲和相关同志参加了调研。
      在天津和贵州,调研组结合立法工作需要,认真听取了两地在不动产登记立法、机构融合、信息平台建设、信息共享、农村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举措以及自然资源调查登记方面的工作情况、典型经验和相关建议,相互交流了在不动产登记立法上的思路和想法。在连云港、镇江等地,调研组听取了当地政府以及法制办、国土、住建、农委等相关部门的立法建议,现场察看了不动产登记窗口,体会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
      调研座谈期间,李闽指出,制定具有江苏特色的不动产登记地方性法规,对于固化我省创新成果、细化指导地方工作、优化便民服务意义重大。国土资源系统要全力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法制办工作,保证立法质量,既要做好与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衔接,也要体现我省不动产登记改革创新的成果;既要让基层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用得好,也要让群众的满意度高。下一步,省人大和省法制办还将赴南京、泰州、无锡等地开展调研。(厅不动产登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