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环保类社会组织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渠道与方式研究》获张敬华副省长重要批示

03.11.2016  13:01

 

      由经济研究所姚晓霞副研究员主持的2016年下半年院长应急课题“江苏环保类社会组织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渠道与方式研究”的成果《江苏环保类社会组织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渠道与方式研究》(载于《江苏发展研究报告》2016年第19期),获副省长张敬华的重要批示。

      该研究报告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江苏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明确要求,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提出到2020年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省。环保类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方力量,拥有民间性、公益性、专业性等特点,在参与江苏生态文明社会治理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目前江苏环保类社会组织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渠道与方式仍存在不足,需要全新定位环保类社会组织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渠道与方式,政府应积极为环保类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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