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稳”度立案登记制首月

11.06.2015  10:47

  本报讯(经济报记者金睿)记者昨日从省高级法院获悉,立案登记制实施第一个月,全省法院立案总数为98899件(包括上个月接受诉状本月审查立案数),同比增长10.7%。其中,南京、常州、南通、宿迁等地法院的增长率都高于15%。

  这些案件中,新收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案件和申请强制执行、国家赔偿案件的诉状和申请书达96459份,当场登记立案8706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9.97%。其中,行政、刑事自诉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大。

  从统计数据来看,自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全省法院受理案件总数有一定幅度上升。民事案件与去年5月同比和上个月的环比增幅都在10%以内,属于自然增长范围。相较而言,行政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的增长幅度非常大。行政案件的同比和环比增幅都在65%,无锡等地法院行政案件收案数同比增幅达到200%以上,刑事自诉案件同比和环比增长40%以上。究其原因,在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各地法院都加强了宣传力度,加上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实施,扩大了行政诉讼法受理案件的范围,直接影响到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数量。而刑事自诉案件的增加,主要是由部分长期信访人员利用立案登记制实施的契机,对相关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司法人员提出刑事自诉。

  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全省各地法院纷纷推出了很多便民新举措。南京等地法院设立民商事、执行案件自助式立案服务区,为当事人提供自助服务平台,减少当事人等候时间。淮安、常州等地法院设立志愿者服务岗和律师咨询台,为当事人提供免费代写诉状、法律咨询等诉讼服务,加强对诉讼当事人的引导。此外,全省法院还大力推进了网上立案工作,及时处理网上立案申请。5月份,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网共收到立案申请50件,予以登记立案37件,通知补正材料1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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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