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仇书洪的“调解”故事

18.12.2015  10:04

  本报特约记者  张全连  本报记者  施为飞

  12月14日下午3点,一个普通的工作日,金坛市薛埠镇司法所所长仇书洪走进调解室,开始又一起矛盾纠纷的调解。

  在仇书洪简单介绍案情后,记者感到面前这起纠纷不好调。

  纠纷起因是,开发农业旅游项目的高德公司在平整土地时,“不慎”挖掉了村民倪谷清妻子的坟墓。倪谷清获悉后,立即带人现场阻止机械施工,要求巨额赔偿。

  果然,待矛盾另一方,开发公司两名代表一出现,先到的当事人倪谷清就跃跃欲试想“开炮”。仇书洪注意到了这一点,先不忙进入主题,而是跟他拉起了家常。气氛稍微缓和,仇书洪宣布开始调解。

  一进入调解,原本和蔼的仇书洪立即宣布上次调解的进展,认真开始履行调解程序。原来,开发公司发现挖坟后,起先试图掩盖,直接把坟中遗骸移走并藏匿。

  “尸骨已经丢掉。”第一次调解时施工方称。“不找到尸骨,一切免谈!”  倪谷清十分强硬地表示。施工陷入停滞,万般无奈之下,开发公司不得不提供了藏匿地点。

  仇书洪在复述进展时,倪谷清几次欲插话,都被仇书洪阻止。在挫了他的几次“锐气”后,调解在更加平和的气氛中进入正题。

  倪谷清拿出一叠手稿,明显有备而来。他在复述事实得到开发公司代表认可后,提出自己的诉求:开发公司必须支付一座公墓的费用3至5万元;墓内金戒指等陪葬品折价约2万元,并要求找回其中一个祖传茶壶;迁坟费用和人员工资2800元;赔偿雇佣人员看管施工机械的费用4900元;赔偿坟上春苗等5000元;赔偿精神损失6万元。

  面对倪谷清的诉求,开发公司两代表面露难色。负责人石经理首先表达了歉意,然后提出“本着人道主义”赔偿1万元,声称据他们了解,在当地迁坟“也就几千元”。

  显然,两边差距实在太大,开发公司态度也很强硬。但对已经调解过3000多起矛盾纠纷的仇书洪来说,似乎已成竹在胸。他先严肃地对开发公司代表说:“你们这不是迁坟,是毁坟!”他指出,毁坟无论如何和任何方面无关,也与今天是否赔偿、赔偿多少无关,“如果这个思路搞不清,就不谈!

  简单三句话,就把主动权和话语权拉了回来。此后,调解就在仇书洪的主导中进行了——这也让记者理解了为什么他说“调解不是和稀泥”。

  “迁坟一般如何补贴?”压住了开发公司的气势后,仇书洪转头问列席的东经村村委会代表。在得知苗木补偿、山地补偿、公布补贴、迁坟人员工资明细帐后,他果断决定,两方分开谈。

  事后,仇书洪告诉记者,这种适时分开,有利于平复双方情绪,分头做工作,让两方说说心里话。

  “你提出3至5万元的补偿,也不够明确,3万就3万,5万就5万,调解要的是确定。”在调解中,处处看到仇书洪不失时机强调法律,他又指出,倪谷清主张陪葬品的赔偿要求,需要有证据支持。“要有事实依据才能要求对方赔偿,无法认定的部分只能酌情补偿。

  “老倪,我为什么让他们离开,一方面是希望你把不合理的诉求适当降低一些,十多万元并不现实,他们如果觉得太高拒赔,那就会拖下去;一方面也不会让他们太得意,否则只赔1万元,惩罚性远远不够,以后他们就肆无忌惮。

  顿了一下,仇书洪补充说:“诉求要具备合理性和合法性,一般来说,祖坟纠纷大约在5000元赔偿,但这个事性质恶劣,应当适当放高,我估计两万元比较合适。

  他跟倪谷清分析说,如果到法院诉讼,旷日持久以外,因为法院很少存在“酌情赔偿”一说,赔偿必须于法有据,总额不会超过2万元。 

  仇书洪这时要求开发公司代表重新进入调解室。 

  仇书洪开始一项一项和列席的有关部门计算补偿,在算出约10万余元的必要赔偿额后,再加上村里表示要补偿迁坟费用,倪谷清也渐渐平静下来,显然这一额度应当和他“心理价位”较为接近。 

  仇书洪不失时机地请倪谷清去隔壁,对开发公司代表说:“表明一下你们的态度。”两代表仍很强硬,表示1万元再加也不会太多,他们没有权限。“这件事你们大错特错!你们想不承担责任或少承担责任是不行的。”原来记者以为,仇书洪主要目标是对势单力孤的倪谷清“压价”,没想到他对开发公司态度要强硬得多。“老倪阻止施工,你们怎么办?他如果提出要做法事,这符合乡情民俗,这块花钱就多了,曾有相同案例,19万元才解决,你们准备怎么办?” 

  两代表沉默。一项一项跟他们讲计算的依据,最后总结陈词:“你们决定不了就打电话给能决定的,这件事10多万元解决我认为合情合理。”“10万元肯定要回去商量。”想了半天,感到压力山大的石经理冒出一句。 

  仇书洪也不为己甚,要求他们约定本周五再来调解。两代表一头冷汗地答应。 

  结束后,仇书洪告诉记者,一个好的调解建议,可以让复杂的、久拖不决的矛盾迅速解决。“当然必须合法,做到法理、情理和乡情结合。”两个多小时调解下来,仇书洪精神依然很好。 

  常州市司法局局长张加林告诉记者,老仇已经在金坛市薛埠镇司法所所长位置上11年了。11年中,守着这个小司法所,仇书洪个人和集体都捧回了调解业界的最高荣誉,也当选了“江苏十大最美法治人物”“最美常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