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办高校将以“营利”“非营利”分类管理、支持

10.03.2015  15:49

  江苏民办高校将分为营利、非营利两类,记者3月8日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根据民办高校的不同定位,江苏将对其进行分类管理、分类支持,具体的分类办法今年制订。

  据江苏省教育厅统计,目前我省共有各类民办高校54所,在校生40万人,规模在全国各省中处于前列。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但现实情况是,不少投资主体把民办高校当成了“摇钱树”,“公益性”徒有虚名。

  据介绍,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是指举办者不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继续投入教育,形成的资产归学校法人所有;“营利性民办学校”是指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形成的资产归举办者所有,学校自主运营、自负盈亏。

  摘自《南京日报

编辑:枫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