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受限按部就班地走 江苏检察跑出生态环境保护加速度高质量
5月29日,由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对王某某等八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邗江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系江苏省首例耕地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邗江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晓强担任该案公诉人,副检察长王林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出庭起诉。
邗江区法院当庭对八名被告人均作出有罪判决,并支持了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追究侵权责任,修复受损环境的全部诉讼请求。据悉,2017年12月,检察机关对王某某等八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后,多次督促被告人对被破坏的耕地进行复垦,目前已复垦到位。
该案系江苏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从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综合运用公益诉讼手段、多元化生态修复三个方面发力,“三位一体”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一个缩影。
2018年初省“两会”上,江苏省检察院交出的“2017年依法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2933人,同比上升41.1%”生态司法保护答卷,得到众多代表委员点赞。2018年1至4月,江苏检察机关“咬定青山不放松”,严惩环境违法犯罪,共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60件582人,同比分别上升21.5%和35.7%,并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重大案件。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重大跨境倾倒有毒物质污染环境案提起公诉,南通市港闸区检察院对文赞平等九人非法采矿案提起公诉,该案系长江流域南通段近年来最大的非法采砂案。
在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方面,江苏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直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以及支持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深入开展公益诉讼,积极保护环境公益。2017年,全省办理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63件。2018年以来,已办理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37件,较去年同期上升40%。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有6起案件被最高检等部门评为环境公益诉讼十佳等典型案件。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就张德军等人回收医疗废弃物污染环境一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阻止了8万余吨医疗废物流向市场再利用,于近日被评为“2017年度中国十大公益诉讼案件”。
对办理的环境公益案件,江苏检察机关根据受损害状况和特点,促成当事人以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复垦耕地等不同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灌南县检察院对我省近十年来最大的海洋非法捕捞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46名被告人和荣成伟伯等单位承担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创造性地提出多品种增殖放流、劳役代偿、修建“海洋牧场”等多元化生态方案,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肯定。
“江苏检察机关在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方面已经不再满足于按部就班地走,现在要跑,不仅要跑‘加速度’,更要跑出‘高质量’。”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特约记者 卢志坚 通讯员管 莹 疏银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