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监督刑事执行查处30人 一狱警获刑11年

20.06.2016  16:58

  江苏检察机关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突出查办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现代快报记者从今天上午江苏省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以来江苏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0人,其中南京浦口监狱一民警因受贿罪获刑11年。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共发现刑法交付执行违法情形91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3件,已经纠正42件。重点查办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犯罪案件。去年以来,江苏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0件30人。其中,南京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浦口监狱民警崔振刚,利用职务便利,违法帮助服刑罪犯李某(另案处理)保外就医,并收受人民币140万元。2015年4月24日,崔振刚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