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构建法治财政新规范

30.01.2015  11:44

  日前,江苏省财政厅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机关依法行政示范点”,荣获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该厅创设的《政府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管理》获得了江苏省政府法制创新奖。

  

  近年来,江苏省财政厅进一步优化完善法治财政标准化指标体系,明确将税收占比、预算支出进度、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和收入任务完成情况等财政主要业务工作列入考核规范。采用督导评估的方式,加强督导评估结果运用,对经过督导评估评选出的年度“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连续三年获评先进单位的32个市县财政局,授予“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示范点”称号,充分体现考核的权威性和引领性。

  

  在清理规范行政权力方面,江苏将省级财政部门非许可类财政行政审批全部取消,行政许可在原7项许可的基础上,下放2项,取消1项。通过建立行政审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购买服务清单等,进一步简政放权,构建起边界清晰的行政权力清单新体系。

  

  坚持依法复议应诉,全年该厅作为被告的6起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均依法进行答复、应诉,并全部胜诉。针对当前行政行为中的新风险点,该厅还开办依法行政案例分析和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两个专题讲座,着力提供全厅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该厅邀请财政部条法司、省法制办、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对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流程、格式文书等方面进行论证,制发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和17个规范的答复文书。江苏省财政厅制发的工作规程和格式文书,在全国财政系统和全省机关均属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