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报:江苏机构改革 确保食品药品监管“有加强、不削弱”

16.09.2015  12:01

99个县(市、区)全部挂有食药监管局牌子,1274个乡镇(街道)设食药监派出机构890个

 

   本报江苏讯 在近日召开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江苏省局局长、党组书记胡晓抒要求: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将通过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考核考评等途径,层层传递压力,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上,按照“四有两责”要求,推动和督促地方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

  江苏高度重视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去年11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市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下发后,江苏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关心支持,大力推进机构改革,并分别于5月和6月召开了全省县级监管体制改革现场会和座谈会,为健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截至7月,全省13个省辖市全部组建独立设置的食品药品监管局,99个县(市、区)机构改革全部到位,并全部挂有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牌子,除承担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外,还具体承担食安办的日常工作;另有6个国家级或省级开发区新组建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全省1274个乡镇(街道)按乡镇或区域累计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890个,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任务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完成。

  在市县监管机构改革期间,江苏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紧紧围绕“保食品药品安全”这个中心任务,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社会共治,全省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年初,江苏省局提请将若干重点工作纳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省委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和省政府2015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出台了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方案和考核评价标准,确定74个县(市、区)为首批创建地区。在全国率先出台《基层食品销售经营监管建设指导意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基层食品销售经营监管手册(试行)》等制度规定,大力加强食品基层监管规范化建设和入市后食用农产品监管。在建设药品质量追溯系统、实现全品种、全链条电子监管方面,已有2.24万家零售药店入网,数量居全国首位。

  另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江苏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累计查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行政违法案件1800件,案值1118.9万元,罚没款1711.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查办违法犯罪案件53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2个,取缔无证经营户140个,停业整顿12家。

  江苏省局在坚持规范管理、严抓严管的同时,还注重通过政策扶持、行政指导、提高效能等途径,加大对重点医药产业基地的支持力度,推动全省医药产业集聚发展。修订出版了《江苏省中药材标准》,组织实施医院制剂标准提高和药品再注册工作。积极推进实施新修订药品GMP、GSP进度,全省392家应予实施新修订GMP的药品生产企业已有311家通过了认证,总体通过率79.3%,通过GMP认证数居全国前列;完成药品批发企业认证检查275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84家,核发证书431张。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已基本建成,将于10月交付使用。良好市场环境和科学有效监管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1~6月份,江苏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实现总产值1659亿元、销售收入1613.8亿元、利润162.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3%、14.8%和19.7%,各项指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赵 旗 邵小青)

                                                                                    (中国医药报,2015年9月16日,头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