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有望将逃避兵役纳入诚信体系

26.05.2015  23:43

  中国江苏网5月26日讯(记者 罗鹏)今天上午,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宁召开。会上,《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提交会议审议,记者发现,与一审不同,二审稿增加了新的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在征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以及拒绝、逃避征集的,拟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入伍后逃避服兵役,被兵役机关裁定做退兵处理的,可以处以当地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5倍以上8倍以下罚款。县(市、区)兵役机关应当将这些受行政处罚的情况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同时,有委员建议如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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