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月1日起实施加工贸易监管一体化

04.01.2017  14:02
        新华社南京1月3日电(记者刘巍巍)记者3日从南京海关获悉,1月1日起,江苏全面实施加工贸易监管一体化模式。原先在全省35个业务现场分散办理的加工贸易业务,变成在互联网上通过3个集中作业中心,以“区域集中作业模式”集约化审核办理。

        据悉,这一作业模式属全国首创,将对全国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带来示范效应。

        根据业务量、地域分布特点和行业集中度,南京海关将江苏地区划分为三个片区,建立金陵、苏州、南通3个加工贸易集体作业中心,依托“互联网平台”,对片区内加工贸易企业申报的加工贸易业务电子数据进行集约化、专业化审核,集中办理业务。原各业务现场主要负责办理本现场的验证监管、担保金征退、单证签发等业务以及业务咨询、政策宣讲等其他需现场办理的事项。

        加工贸易是江苏外向型经济的优势和特色所在,南京海关加工贸易业务量居于全国首位。为推动加工贸易管理领域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2015年11月10日起,南京海关开始探索加工贸易“集中作业”模式试点。

        南京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胡文杰处长介绍:从试点情况看,企业办事业务环节从7个减少到3个,加工贸易企业自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业务,每票/次业务降低成本200元左右,办理时间缩短一半以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