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年起试点“减税养老” 长期护理险全省有序推进

06.12.2014  00:31

  中国江苏网12月5日讯(记者 罗鹏)记者今天从江苏省民政厅召开的养老服务业推进大会上获悉,为鼓励参加商业养老保险,我省将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所谓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即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也就是所谓的“减税养老”。

  据省民政厅福善处处长蒋同进介绍,所谓递延,就是鼓励你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如果每个月买一定金额的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在税前可以抵扣。这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江苏从明年开始试点。

  举例来说,一市民每月收入为5000元,纳税起征点为3500元,需要纳税部分就是1500元,如果个人又购买了1500元的商业养老保险,就无需再纳税了。

  此外,失独老人也将享受保险保障。蒋同进透露,除了在生活上给予帮助发放补贴外,我省还将探索建立失独老人养老保险制度。“我们现在就是鼓励各地对失独老人,通过商业保险的形式,推出一些符合他们的养老保险,保费方面,有条件的地区政府给予补贴。”

  省金融办副主任聂振平表示,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为不同的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包括失独老人保险等,支持地方政府通过财政奖补、税费减免等多种方式来降低保费负担。”目前,无锡正在试点失独老人保险。

  同时,记者还从会上了解到,长期护理险制度也将适时出台,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的医疗护理问题今后也将得到解决。“有条件的地区可先行试点,探索经验,形成个人、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的合力,增强失能老人护理消费能力。”蒋同进说,南京、无锡两地作为我省首批试点城市,正在研究长期护理险的方案,明年开始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