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省长宣誓彰显依宪施政决心

29.01.2016  09:07

  宪法必须被信仰、被敬畏,这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民之所望”的焦点部分。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昨天,在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大会上,新当选的江苏省省长石泰峰宣誓就职。江苏新当选省长首次进行宪法宣誓,引人关注。(详见今日快报封3版)

  2015年6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各级人大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都要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宪法宣誓,是世界上多数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制度。我国正式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极具政治意义。

  尽管是“规定动作”,但宪法宣誓具有极大的魅力。通过宪法宣誓,宪法权威很直观地显现出来。所以,宪法宣誓不仅仅是一种形式,更是一场鲜活的弘扬宪法精神的课程。无疑,福建江苏等地率先进行宪法宣誓,提供了一种“宣誓样本”。

  宪法宣誓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强化宪法意识,深化“依宪治国”的理念。这需要现场仪式的烘托,也需要今后实践的推动,毕竟,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践。正因如此,公众既关注宪法宣誓的程序,也关注宪法宣誓之后的就职讲话,希望“抓拍”到依宪施政的亮点。

  “定当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夙夜在公、俯首为民”,石泰峰发表的就职讲话,点明了要旨,用大白话说就是“实干”。

  宪法宣誓体现的是精炼,而就职讲话是延伸阐述: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于政府决策、执行、落实的全过程,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这一讲话既是对自身的严要求,也是对党员干部的提醒。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权力运行不规范现象,一些官员权力任性、乱来一气,根本原因是法治意识淡薄,忘记了宪法的存在。群众喜欢拿出宪法文本表达诉求,正是对这种现象的批评与抵制。

  谋发展、服务民生,都离不开正确用权、阳光用权。不能因为目标正确、出发点是好的,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为所欲为。

  此次宪法宣誓,不仅彰显了依宪施政的决心,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希冀和鞭策:任何时候都树立起对宪法的崇敬感。宪法必须被信仰、被敬畏,这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民之所望”的焦点部分。

  江苏新当选省长首次进行宪法宣誓,令人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