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农合跨省就医 明年或将实现即时报销

12.08.2016  19:07

  记者昨日从江苏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该委最新下发《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江苏今年将全面开展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结报试点,2017年基本实现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结报。

   跨省就医即时报销今年试点

  记者从江苏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江苏的新农合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分两步走——2016年,全面开展转省、市级联网医院就医联网结报服务,积极开展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结报试点;2017年,基本实现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结报。

  今年8月底前,制订全省新农合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工作方案,各市明确省内外就医统一结报政策,上报省内提供跨省就医结报服务的联网医疗机构初步名单。9月底前,完善省新农合管理信息平台功能。10月底前,建成省级结算中心,承担并开展省内外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省外就医结算报销这样进行

  据介绍,江苏参合人员的费用结报可以采取两种途径:一是在省级新农合平台结算,二是经省级新农合平台转发至属地的新农合系统结算。外省的参合人员信息则再经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与参合人员属地的系统进行信息交互,或者在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结算。参合对象在省外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的补偿标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补偿比原则上应分别不低于75%、60%、50%,各设区市可根据本市新农合基金运行状况适当调整。

  今年江苏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外就医转诊制度。具体说,就是符合条件的参合患者经参合地转诊到省外就医,参合地经办机构应当即时将规范化转诊信息报送至省新农合管理信息平台,并经省新农合管理信息平台上报到国家平台。

   将建立省异地就医结算中心

  江苏省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将下设异地就医结算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服务。

  具体包括结算资金对账管理、住院费用审核管理、代表联网医院与统筹地区结算垫付资金,与联网医院进行资金结算等。商业保险公司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封闭运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管理,专用于江苏全省异地就医联网医院资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