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协委员建议给吸毒人员装定位器

27.01.2016  13:22

  吸毒人员为筹集毒资,铤而走险盗窃、抢夺或抢劫;更有甚者,毒驾飙车、撞车,造成严重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在昨天下午举行的江苏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联组会议上,省政协委员、南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启明建议,可以给吸毒人员装个定位装置,实时掌握其行踪。

  2012年4月22日,上海一大客车驾驶员王某吸食冰毒,并在仅休息不足4小时的情况下,驾车搭载31名游客至常熟尚湖旅游,途经沿江高速公路宁太线1公里处发生事故,造成车上13名乘客和相向被撞货车司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这一事故的发生虽然已经过去近4年,但很多市民仍记忆犹新。而近年来司机因毒驾产生幻觉,在路面上飙车,横冲直撞的新闻也屡屡见诸报端。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除了毒驾外,为了筹集毒资,吸毒人员还会进行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很大。何启明介绍,当前江苏的毒情形势相当严峻。吸贩毒本身就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还会引发其他社会问题。

  现代快报记者在昨天的会议上了解到,去年江苏全省公众安全感达94.20%,江苏始终对毒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破获毒品刑事案件8030起,在全国百城禁毒会战中综合绩效位居全国第2位。不过,何启明认为,治理毒品犯罪仅靠打击远远不够。

  他认为,首先应该把吸毒人员管控起来,从消费端控制毒品犯罪。“一些被查处过的吸毒人员复吸,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在我平时接触的案件中并不鲜见。”何启明建议,对吸毒人员的管控可以借鉴司法部门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办法,给吸毒人员配发定位设备,实时掌控其行踪。

  同时,何启明还介绍,目前江苏的毒品主要来源于云南、广东等南方地区,而其贩运毒品的主要方式之一就是通过快递。据此,何启明建议,江苏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法规对快递业行为进行更加严格的规范。“一定要推行强制查验制度,并落实到位。”何启明说,对于快递企业不检、漏检的行为必须加重处罚。(陶维洲)

编辑: 郭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