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广台商台企仲裁制

11.04.2017  16:31

  新华报业网讯(经济报记者 杜颖梅 通讯员 徐桂元)“苏台交流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省台办副主任王鲁宁说。昨天下午,江苏涉台仲裁中心、江苏省台商服务中心、南京仲裁委共同启动“2017江苏台商台企仲裁制度推广宣讲月”活动。

  江苏是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合作的高地,截至2016年年底,共累计引进台资项目超过2.6万个,其中10万美元以上台资项目数占大陆的1∕2;实际到账台资达717亿美元,占大陆吸引台资总数的1∕3,苏台之间形成了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的良好格局。但由于台资项目众多、金额巨大,江苏同时也是台资企业权益保障工作的重点地区,2016年7月,江苏省台办和南京仲裁委共同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成立涉台仲裁中心,主要以仲裁、调解及其他非诉方式,解决当事人的民商事合同及其他权益纠纷。目前,该中心24名涉台仲裁员队伍中,有10名为台籍仲裁员。

  “我们家族企业以前在大陆面临纠纷时多以诉讼为主,而仲裁不仅成本相对较低,而且有我们台籍仲裁员参与,进行合情、合理、合法的协调裁决,更加人性化。”仲裁员游和璁告诉记者,他的家族企业是做亲亲八宝粥的,已来大陆20余年,他本人也已来大陆10年之久。受大陆良好的创业环境激励,他2015年自己创业,与中山陵方面合作,做起了罐装美龄粥。仲裁制度的推广无疑将有助于为台商营造更好的投资环境。

  “仲裁较适合于解决台商与当地政府之间的纠纷。”江苏省台商服务中心主任尹伟林介绍说,涉台案件交由仲裁中心受理后,仲裁庭依照法定程序独立审理,仲裁裁决在两岸均可依法得到认可和执行。目前已有两起涉台案件将由江苏涉台仲裁中心裁决。

原标题:江苏推广台商台企仲裁制

标签:

编辑: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