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扶贫开发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03.07.2015  18:46

    派驻帮扶工作队、建档立卡、精准扶贫、五方挂钩、整体帮扶、连片开发……江苏不断推出扶贫新举措;400元、1500元、2500元、4000元……江苏不断刷新扶贫新标准;实施精准扶贫、培育“造血”功能、拓宽发展渠道……基层一线不断探索扶贫新路径;《江苏扶贫开发条例》5月1日起实施,江苏扶贫开发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江苏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新要求,从实际出发,坚决打赢脱贫奔小康工程攻坚战,凝心聚力,谱写好中国梦的江苏篇章。

  今年是江苏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的收官之年。“我们必须咬定青山不放松,发起最后的‘冲刺’,全面打赢脱贫奔小康攻坚战。”省委书记罗志军在“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座谈会”上的讲话,必将掀起扶贫开发新高潮。新华社“政务通”今推出“江苏扶贫开发特刊”,聚焦江苏创新、解读最新部署、交流一线经验,为“啃下硬骨头 打赢攻坚战”凝聚更多正能量。

  【高层声音】

  习近平:让农民过上幸福美满好日子

  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在视察江苏时明确提出,“按江苏定的扶贫标准,农村人均纯收入低于4000元的还有220万人,主要集中在苏北。要加大整体帮扶力度,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他还强调,要更加重视促进农民增收,让广大农民都过上幸福美满的好日子,一个都不能少,一户都不能落。

  习近平:用政策组合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5月27日在浙江召开华东7省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时强调,要采取超常举措,拿出过硬办法,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用一套政策组合拳,确保在既定时间节点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

  罗志军:确保如期实现既定脱贫目标

  省委书记罗志军5月15日主持召开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座谈会时强调,今年是我省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的收官之年,要咬定目标不动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实现既定的脱贫目标。

  〉成效:促农增收、助村发展

  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去年底全省农村411万低收入人口中有296万实现脱贫,1533个经济薄弱村中有1008个基本实现新“八有”目标,6个重点片区累计投入资金353.8亿元,规划实施的1269个帮扶项目完成1181个,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和经济薄弱地区全面小康建设。

  〉措施:精准扶贫、落实责任、激活内生发展动力

  罗志军强调,要着力强化精准扶贫措施,对未脱贫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实施“点穴式”精准扶贫;对未脱贫无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以户为单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实现同步脱贫;对未脱贫的省定经济薄弱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直接挂钩帮扶,着力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激活内生动力,从经济上、政策上给予更多帮助,夯实脱贫和发展基础。

  〉目标:标准再提高、重点再聚焦、内涵再丰富、底线再织牢

  罗志军要求,“十三五”我省将进入重点解决相对贫困的阶段,扶贫工作要做到标准再提高、重点再聚焦、内涵再丰富、底线再织牢。

  标准再提高,就是按照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实现“百姓富”的定位,合理确定相对贫困人口比例和扶贫标准,通过帮扶把“短板”进一步拉长补高。

  重点再聚焦,就是继续聚焦苏北、聚焦集中连片地区,用三到五年时间,确保整个贫困地区面貌有根本性变化。

  内涵再丰富,就是要与时俱进审视扶贫开发的工作思路、部署举措,解决低收入问题,实现生活质量、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各方面全面改善和提升。

  底线再织牢,就是按照总书记“一个不少一户不落”的要求,及时有效解决返贫问题,加强社会救助,提高保障水平,确保扶贫开发的底线兜得住、成果过得硬。

  李学勇:围绕“强富美高”建设全面小康

  省长李学勇近日在宿迁调研考察时强调,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探索改革开放新路径,抓住实施国家重大战略新机遇,充分发挥后发优势,按照“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明确要求,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

  【独家解读】

  江苏扶贫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5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省首次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规范扶贫开发工作,标志着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条例》有哪些新亮点?来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宏坤的独家解读。

  〉江苏特色凸显

  我省在扶贫开发工作实践中,形成了许多富有江苏特点的工作举措和经验做法。一是精准扶贫与区域发展相结合。二是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帮扶合力。三是创新财政扶持机制,富民与强村并重。《条例》以法规的形式将这些做法和经验固定下来,有利于扶贫政策连续性,为依法落实各项扶贫开发制度、措施提供了法律支持。

  〉责任主体明确

  多年来,我省按照党政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不断提高经济薄弱地区和低收入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形成扶贫开发合力,取得显著成效。《条例》吸收这一成功经验,明确规定,农村扶贫开发应当遵循政府主导、规划引领、产业支撑、社会参与、自力更生的原则。地方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明确负责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机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负责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人员。

  〉资源整合有保障

  《条例》明确了各行业部门应承担的扶贫任务和责任,如发展改革、经信、交通、住建等部门单位应结合各自职责,将改善农村扶贫开发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列入相关专项规划,优先实施农村扶贫开发地区道路、农田灌溉、安全饮水、电力、电信等基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条例》的颁布实施,实现我省法律意义上的政府主导型扶贫开发框架,有利于建立起长期有效的扶贫工作机制,促进扶贫开发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江苏亮点】

  江苏扶贫模式:创新机制强化责任

  这是一个的庄严承诺:不让困难群众在全面小康路上掉队;这是一组振奋人心的数据:截至2014年底,江苏296万低收入人口实现脱贫,1533个经济薄弱村中有1008个基本实现新“八有”目标。江苏省委、省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每个五年计划时,都制定专项扶贫规划纲要,把扶贫工作纳入全省发展大局。多年来,江苏不断提高扶贫标准,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注重创新工作机制,在符合省情实际的扶贫开发路子上,形成了富有特色的举措,用实际行动添彩扶贫“江苏模式”。

  〉五方挂钩,不脱贫不脱钩

  江苏组织省级机关、苏南发达市县、部省属企业集团、高校科研院所与苏北经济薄弱县实行“五方挂钩”帮扶,落实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不脱贫不脱钩。

  2014年,19个省级“五方挂钩”帮扶协调小组的247家成员单位加大支持帮扶力度,共投入各类帮扶资金30.3亿元。

  >>明确要求:帮扶单位投入金额有指标

  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省直单位每年投入不少于20万元;高校科研院所不少于10万元;省属企业集团不少于100万元;苏南发达市县每年不少于500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引导苏南10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先进村与苏北经济薄弱村进行结对帮扶,要求苏北22个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挂钩帮扶当地经济最薄弱的村,拓展帮扶内容。通过实施“五方挂钩”帮扶,有效调动了各方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建档立卡,实施精准扶贫

  对贫困户准确识别、建档立卡,是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基础工作。江苏对农村扶贫对象开展建档立卡,做到户有卡、村有册、省市县乡有数据库。

  >>分类帮扶:有的放矢提高水平

  江苏在建档立卡工作基础上,对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分类帮扶,提高精准扶贫水平。对有劳动能力的,实施开发式扶贫;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户,由政府兜底,纳入农村低保予以解决。

  〉突出片区,加强扶贫攻坚

  江苏西南岗地区、成子湖周边地区、黄墩湖滞洪区、石梁河库区、刘老庄地区、灌溉总渠以北地区等6个集中连片地区,是全省发展的“短板”。2013年省委、省政府将六个片区作为新一轮扶贫开发“主战场”,实行整体帮扶、连片开发,实施关键工程项目,从根本上改变片区落后面貌。

  >>集中攻坚:重点片区重点帮扶

  省财政对6个重点片区关键工程安排项目资金6亿元,片区340个经济薄弱村每村补助60万元,扶贫开发重点县低收入人口脱贫奖补资金标准从每人1200元提高到1500元,共安排专项资金8.89亿元。省委、省政府明确省四套班子办公厅和省级综合部门担任省级帮扶牵头部门,省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帮助6个重点片区制定帮扶规划,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落实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到村到户,强化措施落实

  江苏主要采取了“工作队驻县”、“五个一到村”、“党员干部结对到户”和资金直扶到人的综合措施。对苏北经济薄弱县,省委派驻扶贫工作队,自1992年以来已连续组建19批、选派队员5304名。对经济薄弱村,落实“五个一”帮扶措施(有一名工作队员驻村、一名科技特派员联系、一个工商企业挂钩、一个发达镇村结对、一个主导产业带动)。

  >>重要经验:“三落实”+“四到

  推进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经验是,实行帮扶对象、帮扶责任人和帮扶项目“三落实”,实现工作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四到”。

  全省扶贫系统每年都对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进行“盘点”,对已经脱贫的,跟踪观察了解,“扶上马送一程”,切实巩固脱贫成果;对尚未脱贫的,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确保帮扶项目和措施落到实处。

  〉增加投入,增强帮扶成效

  江苏坚持把扶贫开发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12年至2015年,省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46.7亿元用于新一轮扶贫开发;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资金2亿元,贫困村互助资金2400万元,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奖励8亿元。

  >>精准扶贫:真正惠及帮扶对象

  江苏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机制,全面实行扶贫资金直接扶持到户,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将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全面实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惠及广大帮扶对象。

  〉围绕增收,推进金融扶贫

  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落实扶贫小额贷款政策,是我省推进金融扶贫的特色举措。江苏以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为对象,以支持农户发展增收产业项目为指向,由省财政设专户建立风险担保金,农村信用社按基准利率向农户发放贷款,省财政对农户贷款贴息50%。

  >>财政发力:“贷多少补多少

  江苏不断完善创新政策取向,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实行“上不封顶”,省财政予以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贷多少补多少。自1998年这项政策实施以来,全省已累计发放贷款242亿元,直接受益农户达263万余户。

   宿迁是江苏贫困人口最多、贫困面最广的地区。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4月8日,国务院扶贫办复函设立宿迁扶贫改革试验区,要求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针对扶贫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积极开展改革试验并力争突破,推进扶贫事业全面发展。宿迁各县区已启动实施八大机制改革创新试点项目52项,包括金融扶贫、生态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上图为宿迁西南岗片区垫湖村、成子湖片区成河村的旧貌和新颜。

  【典型标杆】

  淮安小岗村:独特快速致富路

  淮安小岗村借外力、挖潜力、聚活力,走出了一条快速脱贫致富之路。小岗村党支部引导村里现有3个小厂业主加快技改扩能,联系信用部门通过党组织成员担保为其争取小额贷款,使3个小厂利税年均增幅30%以上。

  2011年5月,在省住建厅支持帮助下,筹措90多万元新建10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引来扬州客商兴办电声厂。目前在该企业务工的本地农民有230多人,月均收入2000元以上。小岗村请淮安经济开发区动员园区内手工加工企业,将半成品加工业务给村里低收入农户做,仅这一项就让15户低收入农户户均年增收8000元。2012年以来,小岗村累计脱贫139户539人,脱贫率达100%。

  泗洪垫湖村:一户一策精准扶贫

  泗洪垫湖村实行一户一策精准扶贫,对有意向发展高效农业生产的低收入农户,优先承包土地、自主选择地块,村里安排专人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对有意向创业的,给予土地审批、贷款协调、证照办理等方面的扶持;对有意向就业的,或开展订单培训、岗前培训,引导进厂务工,或帮助从事“三来一加”生产,先后免费组织种植、养殖等多个培训班。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带头发展“三来一加”等创业项目,帮助外出就业难的230多名低收入劳动力、留守妇女实现就地就业。2014年全村脱贫低收入农户230户782人,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27万元。

  灌云石涧村:培育“造血”功能

  省委驻灌云县帮扶工作队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抓手,把帮扶工作与发展现代农业结合起来,调优种植结构做强农业产业。依托南岗乡芦蒿产业,投资300万元建设日光温室20栋,采取“基地+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新发展芦蒿种植300亩,建成高效农业示范基地1个,可实现村集体收入10万余元,带动100余名低收入农户务工增收。积极推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协调帮扶资金40万元,扩大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连云港银丰食用菌生产基地规模,2014年吸纳石涧村及周边100余名低收入农户就业。

  【数读扶贫】

  回顾全省扶贫开发推进历程,大体形成三个阶段性特征:

  ★一是以解决困难群众温饱问题、改善其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目的扶贫开发(1992年-2004年)。

  时间:1992-1994年

  措施:以农民人均纯收入400元为扶贫标准,向苏北10个贫困县、58个贫困乡镇派出614人的“社教与扶贫”工作队(组)。

  成效: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使受帮扶县、乡、村面貌发生重大改变,贫困农民收入大幅增加。

  时间:1995-2000年

  措施:以苏北10个贫困县、68个贫困乡镇、1030个贫困村为重点,组织实施“扶贫攻坚计划”。

  成效:208万贫困农民顺利脱贫,促进苏北实现以县为单位基本达小康目标。

  时间:“十五”期间(2004年前)

  措施:按照《江苏省扶贫开发“十五”规划纲要》,继续巩固扶贫攻坚成果。

  成效:完成18万余户农村草危房改造任务。

  ★ 二是以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为主要目的的扶贫开发(2005年-2011年)。

  时间:2005-2007年

  措施:以1500元为标准,按照瞄准经济薄弱村、锁定农村贫困户,重心下移、帮扶到村、落实到户的思路,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

  成效:全省106万户、310万低收入人口和1011个经济薄弱村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时间:2008-2011年

  措施:将扶贫标准提高到2500元,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成效:全省168万户、468万低收入人口全面脱贫,1011个经济薄弱村基本实现“八有”,全省实现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目标。

  ★ 三是以解决帮扶对象收入低、没钱用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为主要目的的扶贫开发,也就是从2012年起组织实施的脱贫奔小康工程。

  时间:2012-2015年

  目标:省委、省政府将扶贫标准提高到4000元,明确用4年时间,使全省147万户、411万低收入人口人均收入达到或超过4000元,1533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基本实现新“八有”和集体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上目标,6个扶贫开发重点片区面貌实现大变样。

  成效:到去年底,已有296万低收入人口如期实现脱贫,脱贫率达到72%;1533个经济薄弱村中有1008个基本实现新“八有”目标,实现率达66%;6个重点片区整体帮扶规划确定实施的1269个帮扶项目已完成1181个,累计投入资金353.8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和经济薄弱地区全面小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