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江苏所有公立医院已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18.01.2016  13:15

  【人民网南京1月15日电】记者今天从江苏省卫生计生委获悉,2015年该省所有公立医院药品已全部实行按零差率销售,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由此减少的药品差价总额,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政府财政投入合理补偿,确保患者个人负担总体不增加。这项补偿机制改革终结了此前长期存在的医疗服务价格明显偏低、医疗机构被迫“以药养医”等扭曲现象。据悉,改革实施两个多月来,呈现出“两降、两升、两持平”的态势,即技术劳务性医疗服务收入和医疗服务效率上升、药品和检查收入下降、医疗服务量和患者次均费用基本持平。


  记者了解到,今年江苏将加强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在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完善医保等方面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将推动各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实质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医院负责制,并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薪酬制度改革及逐步化解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同时,进一步深化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加强公立医院运行情况监测,完善公立医院价格管理政策,探索建立以合理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政机制。


  在分级诊疗方面,将扩大基层首诊试点,逐步推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回归功能定位,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诊疗和规范为突破口,推动分级诊疗制度框架逐步形成;以提升基层能力为重点,加强医联体建设,在城市全面推行市区一体化,发展区域性纵向医疗保健联合体或医疗保健集团;在农村全面推行县乡村一体化改革,推动资源下沉、重心下移。


  在支付方式改革方面,今年江苏新农合全省最低筹资提高到人均不低于545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425元。各地将大力推广新农合“管办分开”并开展新农合药品支付标准制定和试点,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在降低药品价格方面,将组织实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实行分类采购和招生产企业、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等措施,增强医疗卫生机构在集中采购中的参与度,保证药品质量和临床供应,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腾出空间。


  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方面,江苏将创新基层人员编制管理,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等办法保障工作开展,同时研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医药服务价格政策衔接办法,充分发挥医保支付和价格政策对分级诊疗的引导和支撑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在智慧健康建设方面,江苏计划到2020年,每个家庭拥有一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一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居民健康卡。其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首次尝试“点单式”,居民可根据需要自由“点菜”。通过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开展远程医疗、预约诊疗等。

(记者 姚雪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