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商构建企业监管新模式

31.07.2015  11:15

  以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为核心

  记者昨天从省工商局获悉,江苏工商系统按照“宽进严管”的要求,已逐步形成了以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企业监管新模式,实现了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

  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完善,我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基本具备了信息公示、企业年报、抽查结果及经营异常名录公示、信息查询等功能。截至6月30日,已有555.94万户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备案、处罚信息,415.6万户市场主体的年度年报信息,13.3万户市场主体的29.2万条即时公示信息,2130户市场主体的法院协助执行信息在公示平台进行了公示。目前,我省市场主体信用公示平台访问量已达7874万次,日均访问量16万次,为防范交易风险、深化信用监管、强化社会共治提供了重要保障。

  建立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库

  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是工商部门的一项全新的监管措施,也是实施信用监管的重要手段。截至7月15日,全省共有345481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344127户;未按规定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16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13户;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2602户。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的实施对市场主体产生了巨大的信用约束作用,社会联动约束的效果正在初步显现。据统计,全省目前已经有2434户市场主体主动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江苏工商近期对申请移出企业的动因和情形进行了调研分析,从调研情况看,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受到了相应的约束,即办理金融业务受限、企业申请上市受限、参加项目招投标受限、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开户或推广受限、签订交易合同受限。

  据了解,在调研企业中约有150家企业在办理银行贷款时受到信用约束,全省有数十家企业在淘宝开户及百度推广等方面受到限制。

  实行“黑名单”管理

  据了解,省工商局立足于强化信用约束,构建起比工商总局标准更严、覆盖范围更广的“黑名单”制度。将直接关系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九类失信违法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包括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黑名单、企业登记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黑名单、无照经营黑名单、未履行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黑名单、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预付款消费逃逸黑名单、商标代理机构黑名单、农资经营黑名单和经营异常黑名单。

  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市场主体或自然人,将从三个层面进行约束和惩戒。首先,工商部门从限制其任职、市场准入、办理登记等方面进行制度约束,并要求在其办理工商登记时启动实质性审查;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纳入重点抽查范围。其次,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实施联动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可、采购招标、评先评优、信贷支持等工作中,对其进行制度约束,比如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给予优惠政策或财政资金补贴等。此外,通过社会公示,为经营者和消费者与其从事交易行为提供信用信息参考,使其丧失或减少交易机会,实施社会惩戒。黑名单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加重了市场主体失信违法的成本,促进形成了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主体自治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新格局。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7735名自然人、101户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30个无照经营黑名单、13家市场主体被纳入预付款消费逃逸黑名单管理, 4个自然人被纳入企业登记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黑名单管理。

  建立证照联动监管机制

  为了有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省工商局开发了证照联动监管平台,并于今年1月6日在宿迁市启动试点运行,这是国内首家投入实际运行的证照联动监管平台。

  证照联动监管平台是对市场主体实施跨部门联动监管的基础平台,不仅可用于对市场主体创立行为的登记审批,还可用于对市场主体运营活动的日常监管,有利于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在并联审批、证照管理、查处无照(证)三个环节,建立部门间的联动监管机制。目前,宿迁市已有公、检、法、经信、金融等49个监管部门进入平台运行,归集监管信息43.4万条,有效打破了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在审批登记、证照管理、查处无照(证)三个环节,建立部门间的联动监管机制。

  目前,省工商局正在积极向省政府建议,依托全省各级行政服务(审批)中心推广应用这一平台,指导督促各级政府建立各部门证照联动响应机制,实现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实时流转、实时抄告、实时督办、实时监控、实时留痕。

  江苏经济报记者 朱梦笛 通讯员谈 玮

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