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报》江苏如皋老旧小区实施物业化管理

16.05.2016  05:23
 

江苏省如皋市从2013年开始全面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改造好的小区由物业公司接管,推行“三基本”物业化服务管理,使老旧小区环境管理步入常态化,实现了物业服务与管理效益的最大化。

如皋市主城区老旧小区共计37个,建于上世纪90年代,建筑面积近260万平方米,涉及户数2.5万余户。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费用收取难、物业管理介入难的问题制约了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小区因为脏、乱、差成为城市市容环境的“低洼地”,也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要彻底解决老旧小区管理问题,只有实施物业化管理,方是长治久安之策,而物业化管理的前提必须由政府主导对小区的基础设施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造,而且由政府进行工程改造,组织得力,监管严格,工程质量能够保证。改造的目的不仅是提升老旧小区设施、绿化、道路状况,化解居民难题,同时也为物业公司进驻提供较好条件,如配备物业用房、小区公用设施良好运行等,减轻物业企业负担,让物业愿意接手服务。

老旧小区改造与物业化管理策略

(一)          科学民主实施改造。

政府主导实施。2013年起如皋市每年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之一,市人大将老旧小区改造写进了人大工作报告,并每年听取专题汇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季度进行督察推进。市财政充分保障改造经费,3年来共计投入8000多万元对23个老旧小区进行了改造,惠及居民1.5万户。

科学民主推进。对拟改造小区调查摸底,分类、分批实施改造。制定具体方案时,将需整项目(市政、绿化、车位、管网、墙面、环卫设施等)广泛征求居民意见。首先将拟改造项目在小区张贴进行公示,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其次根据居民意见和小区实际状况制定初步方案,再其次公示、组织居民讨论反馈,直至居民之间、居民和工作组基本达成一致意见,最后由规划设计单位制定专业改造方案,组织实施。

规范组织实施。改造中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实行项目化管理。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招标和施工过程,定期派员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进行现场质询,测评居民满意度,确保改造质量。对改造过程中出现工程增量,严格按程序逐级申请,完善手续,验收后接受审计,保证工程建设阳光透明,规范高效。

发挥党建作用。在改造中,虽然已经充分征求意见,但仍有少数居民对改造方案不满意,阻挠施工。工作组创新思路,在小区成立临时党支部,依靠组织力量强化改造工作推进。一是利用此平台倾听群众心声,尽可能解决疑难问题。二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党员给其他居民做样子,作表率。三是通过此平台对阻挠施工的党员居民进行思想教育,要求顾全大局,带头服从既定改造方案,并对其他居民进行宣传动员,保障小区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二)落实物业化服务。

健全管理制度。为推进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如皋市修订完善了《如皋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如皋市安置房居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如皋市住宅老旧小区、安置房居住区实施基本物业服务考核管理办法》、《主城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健全完善物业管理政策制度体系,规范小区物业服务行为、引导业主依法理性维权等强化了制度保障。

建立管理机构。如皋市城管局报请市编办同意成立了物管中心。主要负责开展物业小区、物业企业星级评定及争先创优等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业务培训;负责协调老旧小区、安置区物业企业“三基本”服务(即“基本保洁、基本保绿、基本养护”);负责老旧小区、安置区基本物业服务的业务指导、监督考核与政府奖补资金的拨付;协调处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物业纠纷,化解因物业服务合同引发的纠纷等。

 

落实物业服务。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全面验收后,由街道所属社区或业主委员会委托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小区“基本保洁、基本保绿、基本养护”的“三基本”物业服务,对于选择物业公司服务的,将加强指导,严把物业公司准入关,选择有资质、负责任的物业公司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将老旧小区物业公司纳入新建小区物业公司一并进行管理考核。

(三)构建物业化管理长效机制。

政策引导奖补机制。落实老旧小区物业考核补贴。每季度对老旧小区“三基本”物业服务进行考核,市财政按每月0.15元/平方米标准,对“三基本”物业服务进行考核发放补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物业服务企业享受现代服务业的各项鼓励补贴政策;提高老旧小区物业费收缴率,市政府建立机关部门与老旧小区、安置房居住区的挂钩共建制度,协助社区收缴物业服务费用,作为机关部门作风建设与文明创建的重要考核内容。两年来,共发放“三基本”物业考核奖补资金298.2万元,对物业企业按现代服务业考核奖励44.6万元。

基层自治组织机制。大力推进和指导各街道社区牵头组建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明确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要求、享有权利等,并充分发挥业委会在物业企业和小区居民之间的“桥梁”作用:如倡导居民养成良好居住习惯,督促居民按照标准缴费,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工作,提高小区管理效率。定期召开业主委员会工作座谈会、培训会,调查、协调、指导业委会工作。定期对业委会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显著的业主委员会给予经济奖励,两年来共发放业主委员会考核奖励资金11.6万元。

物业纠纷化解机制。建立行政、司法、物业企业、社区基层组织等参与的“四位一体”的物业矛盾调解机制,两年来共受理和调解各类物业纠纷1457件。积极争取法院的支持,开通“物业绿色司法通道”,对业主无故拖欠物业费的案件,进行“快立、快审、快结”,法院共受理执行1309件。通过物业纠纷“四位一体”调解制度和物业绿色司法通道的有效运行,取得了预期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物业缴费诚信机制。将业主特别是机关公职人员缴纳物业费列入诚信体系建设。市级机关工委将机关党员干部缴纳物业费情况作为党员干部道德表现社区函调考核内容。公职人员无故不缴纳的,服务单位除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维权外,还可通过函告所在单位,由该单位教育并督促其主动缴费,经教育仍不缴费又不依法维权的,年终考核不得被评为先进。

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化管理取得成效

居住环境大幅提升。三年来,如皋市共投资8000余万元,完成20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面积达140万平方米,惠及居民约1.2万户。新建及维修道路2.8万平方米,新增车位1138个,补种绿化4.6万平方米,对污水管网、路灯、落水管等市政设施进行更换,因地制宜开辟健身场所,增添健身器材。改造工程很好地解决了老旧小区“面子”和“里子”问题,小区环境设施水平得到大幅改善,居民居住舒适,看着舒心,纷纷以各种形式对城管部门予以点赞。

缴费比率大幅提高。老旧小区居民明显感受到改造工程带来的变化,加之老旧小区物业费通过政府每月每平方米补贴0.15元,业主缴纳物业费的积极性得到提高。物业缴费率由过去不到20%上升到75%,少数老旧小区达到87%以上,形成了居民与物业公司的良性合作,双赢共进,促进城市居住区和谐。

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启示

老旧小区改造是前提。老旧小区由于历史原因,在环境、设施、交通、安全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经过实施改造,基础设施、管网管线、绿化车位等都得到改善,增强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为物业公司入驻管理提供良好的物质、环境条件。

群众参与管理是基石。在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理中,要不断创新群众参与机制,调动群众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居民参与小区改造和管理,并搭建参与平台如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建立小区志愿服务队伍、文明劝导队、“和事佬”俱乐部等,让群众参政议政、出谋划策,共建共享,探索一条新形势下老旧小区管理新路子。

落实管理责任是根本。落实街道社区为老旧小区管理责任主体,将责任主体属地化,有利于发挥社会基层组织职能作用,加强社区与居民联系,促进物业服务协调有序,提高物业管理能效。积极发挥业主委员会自治作用,落实老旧小区自治,增强老旧小区自我管理功能。

物业化服务是关键。过去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是空白,大多数是社区维持基本保洁,收费也很低廉,收费难度大。把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社会化,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规范化服务不仅减轻社区负担,更是老旧小区落实常态长效管理的关键。

政策奖补扶持是推手。老旧小区收费标准低、收费难是不争事实,不少物业服务企业入不敷出,不愿接受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市财政给予一定财政补贴,有利于提高企业积极性,推进老旧小区管理社会化、常态化。

常态监督考核是保障。物业服务行业监管部门积极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制定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引导和规范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街道社区作为日常监管主体,要订立考核奖惩措施,定期对物业服务质量明察暗访,交办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增强居民满意度。

何福平、王小星、朱拥军

2016年5月5日《中国建设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