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夯实“两个责任” 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5.11.2016  02:02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两年前,在江苏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

        在“从严治党”之前加入“全面”二字,展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远见卓识和使命担当。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新思想的最先提出地,江苏有责任做在前、走在先。

        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决心,持续夯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监督执纪问责,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从严管党治党,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2014年8月,群众向中央巡视组举报,溧阳市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接受宴请。中央巡视组转交省纪委核查确认后,分别给予相关人员党纪处分。时任溧阳市委书记因没有履行好党风廉洁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时任溧阳市纪委书记因没有履行好党风廉洁建设监督责任,受到诫勉谈话。

        由事查人,既查清当事人违纪违规事实,也查清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履行情况。“一案双查”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地扎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级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江苏每年由省委常委和党员副省长带队对设区市和省级机关进行责任制检查,开展下级党委向省委和省纪委述责述廉,扣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管好自己、领好班子、带好队伍成为越来越多“一把手”的自觉行动。

        责任如何细化,失责怎么追究?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落实“两个责任”意见和党风廉洁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洁建设的责任清单,构建了省、市、县、乡四级责任体系,做到了“清单明责、督促尽责、常态问责”。

        腐败没有“特区”,反腐更没有“禁区”!江苏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在管党治党中的关键作用,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

        前移关口、严格尺度,紧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减少了腐败存量、遏制了腐败增量。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铲除腐败滋生蔓延土壤

        “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教育、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省委及时出台十项规定,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十八大以来,江苏贯彻中央出台的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细化配套措施和具体制度,健全完善具有江苏特点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从源头铲除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形成的土壤和条件。

        弛而不息纠“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

        从元旦春节到五一,再到中秋国庆,紧盯重要节日节点,早打招呼,早提醒,早提要求,强化监督。瞄准具体问题线索,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深入推进“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全省12万名党员领导干部全部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承诺;全面开展办公用房、规范创建达标、节庆论坛展会等“三项清理”,不折不扣落实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规定,“三公”经费支出年年下降;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着力治理“微腐败”。八项规定出台以来,省纪委共46次通报曝光248起典型案例。

        巡视巡察相结合,高悬“利剑”持续震慑——

        2014年下半年,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江苏进行巡视,我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今年专门组织6个督查组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情况进行集中督查,推动省委明确的4个方面23项任务98条措施整改落到实处。

        十八大以来,省委开展了15轮巡视,实现省级机关部门和单位、设区市和县(市、区)、省属高校、省属企业全覆盖。省委巡视组代表省委开展“政治体检”,紧扣“四个意识”,聚焦“六项纪律”,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今年以来,我省深化创新巡视工作,分三轮对12个地区、单位开展“回头看”,标志着巡视工作趋向常态化。

        省委深化巡视,市县党委探索巡察,全面从严治党加快向基层延伸,构建起上下联动的新格局。省委专门出台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所有市县均已启动,涵盖了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及行政村。

        施教于先明纪在前,廉洁教育长抓不懈——

        《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颁布后,省委第一时间部署法规的学习贯彻,要求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党员学习全覆盖,并专题举办学习会,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现场辅导,形成学习热潮。

        《迷失的坐线》《不可僭越的底线》《铁律无情 警钟长鸣》《违纪之鉴》……一部部发人深省的警示片定期给各级党员干部以鲜活的警示提醒,已成为江苏党纪党规教育的“必备课”。十八大以来,省委坚持以案说纪,每年召开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数万名党员领导干部集中接受纪律教育。

        省委将纪律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员学习的必修内容,连续三年举办省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研究班,突出讲纪律守规矩主题,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集中提醒,提出纪律建设要求,强化领导干部守纪自觉和“一岗双责”。

        严把选人用人廉政关,推动形成良好用人导向——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完善线索管理,对信访举报、专项检查、巡视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加强综合分析和信息挖掘,为党委识人用人提供依据,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去年,省纪委对40批606人次提出廉政意见,因有问题立案审查,否决使用6人,暂缓提拔10人。同时,全省通过问题线索核查,为1370名干部澄清了问题。尤其在今年全省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换届风清气正。

        勇于改革攻坚,激发正风反腐强大力量

        打铁还需自身硬,十八大以来,江苏深刻认识党风廉洁建设的新形势、认真领会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始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正风反腐的强大力量。

        持续深化“三转”,增强监督执纪一线力量。经过两轮清理,省纪委省监察厅参与的113个议事协调机构只保留或继续参与12个;在机构总数和人员编制不变的前提下,调整优化机关内设机构,执纪监督部门占到72%,从事执纪监督人员占到64.5%。市县两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后,市一级纪委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业务的机构、人员编制占比达到70.7%和64.5%,县一级为71.8%和79.2%。

        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完善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实施省辖市纪委重要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定期向省纪委报告制度。规范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制定落实省辖市纪委、省属企业纪委、省属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等4个提名考察办法。截至目前,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提名考察有关人选47名,特别在今年市纪委换届考察过程中,从个别谈话推荐、会议推荐人选确定到考察对象人选确定、深入考察等各个关键环节,均全面体现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

        推进派驻机构监督全覆盖,打造“常驻的巡视组”。在不增加机构、不增加职数的原则下,省纪委最大限度盘活存量资源,采取单独派驻、归口派驻两种方式,实现对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114个部门和单位全覆盖。纪检组组长作为驻在部门班子成员,不再分管其他业务,专门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发挥“”的权威和“”的优势。

        五年来,全面从严治党,使党风政风为之一振,党内政治生态焕然一新,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广大群众对江苏党风政风廉洁建设满意度逐年提高,从2011年的74.61分上升到2015年的80.3分。其中,92.26%的群众认为“不敢腐”的氛围已经形成,89.49%的群众认为当前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了治理。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确立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坐标、开启了新征程,刚刚召开的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思路再完善、措施再深化、工作再提升,高标准、实打实地落实好《准则》和《条例》——

        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把严明纪律规矩作为关键永葆清正廉洁,坚持挺纪于前、抓早抓小,推动党员干部从点滴之处筑牢为政清廉的防线;

        积极构建加强党内监督新格局,把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监督重点,健全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

        更好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会报告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接受评议监督。从省委常委会做起,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黄 伟)

来源:  新华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