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丰一饭店老板偷邻居家电8年6127度

23.12.2014  23:11

  中国江苏网12月23日讯(记者 米格)同是生意人,但人和人就是不一样。记者今日从江苏省高院获悉,江苏大丰一饭店老板偷邻居家的店8年,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罪名是盗窃。

  王伟与伍成是邻居,都是生意人,王伟开饭店,伍成开浴室。

  王伟为人小聪明,他为了减少饭店的经营成本,决定偷电。

  2006年12月的一天,王伟偷偷搭接了一根电线,电费的大开支问题从此解决,此后的7年多时间里,王伟过上了幸福的免费用电生活。

  小聪明就是小聪明,王伟线不到的是,这些电不是免费的,全部都记在了邻居伍成的户头上。他把线搭在了伍成家的电线上。

  伍成为人厚道,被王伟偷电后,浴室的电费骤增,但是伍成一直没放在心上,他线不到偷点这回事。

  直到2014年7月5日,在交电费时,妻子请电力部门查一下为什么电费这么多。经过检查,电表没有问题,但是将于是所有电器关闭后,伍成发现电表依然在飞速旋转。伍成立即报警。

  当日,王伟在公安机关承认了自己偷电行为,经测算,自2006年12月至2014年6月间,王伟偷了伍成家的电6127度,合计价值人民币5286.04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