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多层管理的“河长”智慧

14.11.2014  12:53
      汤汤大河,气吞江山;粼粼湖光,烟波浩渺;涓涓细流,润物无声。江苏境内水体丰富,得天独厚的江河湖库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管理好如此丰富的水体资源,使其持续发挥兴利避害效用,考验的是江苏现代水利人的智慧。

 “我们按照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河湖及配套水利工程进行管理。”江苏省水利厅厅长李亚平一语道出了江苏河湖管理的精髓。

        具体说来,流域性河湖及48座大中型水库,实行的是统一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厅属8个水利工程管理处,对137个流域性节点控制工程进行直接管理;其余为属地管理,省级在维修养护上给予补助。区域性以下河湖及小型水库,由市、县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各市县基本都落实了河湖管理的专门队伍和管理经费。48座大中型水库及85座小型水库,由专设的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其余小型水库绝大多数由乡镇水利站直接管理。

      合理划分河道建设、管理事权,才能充分发挥河道功能。2006年开始,江苏省水利厅就着手组织开展河道等级划分工作。2010年4月,江苏省政府批复了骨干河道等级划分成果。“定性指标包括河道主要功能1个指标,定量指标包括河道汇水面积、行洪流量、排涝流量、引水流量4个指标。”  江苏省水利厅副厅长陶长生介绍说。根据河道分类指标,全省河道共分为8个等级。其中骨干河道分为6个等级,即流域性河道分为一级、二级河道;区域性骨干河道分为三级、四级河道;其他重要河道分为五级、六级河道。县乡河道分为六级、七级、八级河道。县乡河道分级标准按已有相关标准确定,各地可有所区别。

        目前,江苏省人大已将《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列入2015年立法计划中。水利部建管司督察专员祖雷鸣在考察时说:“江苏河道等级划分依据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各类河道属性,并与河道分级管理工作相挂钩,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

        在无锡等市先试先行的基础上,江苏创造了河湖管理的“河长制”模式。2012年9月,“河长制”被赋予了新的内涵,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全省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意见》,“河长制”从保障水质为主拓展到河道管理为主。727条省级骨干河道被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或水利部门负责人担任“河长”。目前,全省超过90%的河道(河段)落实了“河长”,近一半河段实行了社会化管护。

        2005年2月,江苏省政府公布了137个省管湖泊名录。经过多年努力,其中11个省管湖泊成立了7个湖泊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通过联席会议的制度平台,加强了涉湖部门和地区的协作,为湖泊统一管理与保护提供制度保障。”陶长生说。近几年,这一制度在湖泊退圩还湖、巡查清障、联合执法、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了前所未有的作用,全省新增自由水面累计达到133.6平方公里。 

        按照规模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要求,江苏着力引导有条件的市县,创新小型水库管理模式,逐步以乡镇为单位成立小型水库管理所,实行规模化集中管理。其中,工程巡视检查、观测等技术工种突出专业化,由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实行管理目标考核。草皮养护、库区保洁等,采取面向社会承包,实行定量指标考核。经过大规模的除险加固后,昔日的“病险库”已变成“安全库”,通过常抓不懈的分级管理,“民生库”正在向“资源库”“生态库”迈进,真正成为当地的“宝库”。

        在江淮之滨、水网密布的江苏,河湖可谓社会经济生活的生命线。在建设美丽中国、深化水利改革的今天,以河湖分级管理为契机,江苏率先向现代管理、精细管理转变。(刊登于《中国水利报》作者:姚吟月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程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