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多地依法履职 打造民生检察 传递法治温度

16.11.2017  09:07

常州天宁检察司法救助暖人心 获赠当事人感谢信

  11月13日,江苏常州天宁区检察院控申部门收到了一封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写的感谢信,感谢在其生活困难无助之际及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解除燃眉之急,让其和年幼的女儿在这个冬天感受到了温暖。

  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对其妻方某(被害人)在其生病治疗期间的离去心怀怨恨。两人感情破裂后,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以探视女儿为由与被害人方某及其孩子见面。双方见面时发生争执,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用随声携带的一把美工刀从左往右割其颈部,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二级。

  控申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细则》,经综合考虑研究,决定对方某实施司法救助。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检察机关以该项工作为载体,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今后控申部门会继续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让司法救助温暖人心,让检察温度不断传递。(天宁检察)

 

宿迁检察上门问需服务企业发展

  按照全市服务企业“集中攻坚服务月”活动安排,江苏省宿迁市检察院迅速制定走访方案,主动深入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和遇到的难题,有针对性提供服务。

  在箭鹿集团调研时,针对企业提出的行业服装制作市场推广问题,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殷勇立即与省检察院联系,争取支持,邀请省检察院领导来宿实地考察,着手在全省检察机关进行推广宣传。在远发新材料有限公司走访中了解到,该公司因名称修改引发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市检察院将选派民事业务专家上门予以解答,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在服务挂钩企业的同时,市检察院还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和业务优势,主动深入电商产业园开展集中服务活动,走访了江苏泽众地产品有限公司、江苏易工厂股份有限公司两个新兴的电商企业,了解了企业的网络运行模式以及相关产品,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座谈交流,对企业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恶意差评、网络入侵等法律问题一一予以解答,并提出行之有效的法律建议。此外,还为企业送上一批市里的扶持政策,帮助电商企业减负增效。

  据了解,接下来,市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宿迁网 周玉 臧宏年)

 

常熟检察助力长江渔业资源保护

  近期,在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案件中,两名偷捕者被提起环保公益诉讼,支付环境修复费购买鱼苗放养进行生态补偿。这是该院“修复型”生态检察路径推动长江渔业资源保护的又一案例。

  常熟地处长江中下游平原,让非法捕捞有了天然的“优势”,屡禁不止。近年来长江水域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案件逐年增加。

  为有效打击长江水域禁渔期非法捕捞,保护长江天然渔业资源,2016年以来,常熟检察院以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为切入口,积极探索“修复型”生态检察路径,从多维度综合评价生态损害,更联合渔业保护执法等相关部门,让保护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打击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仅仅是手段,保护渔业生态资源才是目的。”该院检察长陆建中说。

  在今年4月24日发生的非法捕捞案中,被告人蔡某和唐某驾驶小船在长江禁渔期内采用国家禁止的电网方式进行捕鱼,非法捕获各类长江鱼共计31.5公斤。其行为破坏了长江生态资源,对国家的水生态资源财产构成民事侵权,被常熟市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依据常熟市农业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渔业资源损失额的计算意见,被告人除了赔偿直接经济损失945元,还需赔偿天然渔业资源损失2835元,用于生态资源修复。

  据统计,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中由该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共计17件,在审结的9件案件中,被告均履行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常熟市检察院在处理生态环保类诉讼案件时,走出了一条规范高效的处理路径。第一时间摸排生态环境检察线索,2016年以来刑检部门累计向民行部门移送线索34件,民行部门主动提前介入发现线索6件,开启“同步侦查、同步固定”模式,确保侦查阶段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证据及时搜集和固定,更实现“刑事+民事”同步起诉、同步审理,有效提升修复效率。

  起诉只是做了上半篇文章,走出法庭后还有下半篇文章要做,要让受到损害的渔业资源得到恢复。为此,常熟市检察院联合法院、财政、农业部门建立渔业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开展“增殖放流”修复,改变了一罚了之、一赔了之的单一损害赔偿方式,让非法捕捞的“破坏者”承担起了“修复者”的角色,让长江渔业资源有了更多元的保护方式,让长江渔业资源保护修复在路上。(江苏法制报 陈 雅)

 

盱眙检察一份不起诉决定化解多年执行欠款

  “如果不是盱眙检察院检察官,我到现在还要不回我19万元的工程施工租赁款”,当事人陈某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8月21日,江苏盱眙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起诉一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中,妥善处理一起“执行难”案件,为当事人已拿回近20万元的执行款。

  2012年9月犯罪嫌疑人曹某被盱眙县法院判决其返还当事人陈某钢管、扣件、租金及违约金共计21万余元。2013年7月,盱眙县法院将被告人曹某被冻结的账户中3万元扣除费用后,支付陈玉某余款19万元犯罪嫌疑人曹某在个人银行账户中有多次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下,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却一直拒不履行。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案件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并不是不想还款,而是因为最近做生意失败,无力按申请执行人一次性偿还所欠款项。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了解这一情况后,积极与公安机关、法院执行局联系,多次组织当事人双方沟通和协商,经协商陈某同意犯罪嫌疑人曹某分期偿还所欠款项。盱眙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曹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在该院的监督下,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已全部履行法院判决。(江苏法制报 孙代军)

 

复原照片证据 悬案终被昆山检方办成铁案

  2017年10月16日,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收到一封感谢信。打开后,一张色彩绚丽的风景绘画作品夹在信里,这幅画是一名叫涵涵(化名)的女孩所画。

  涵涵是该院今年办理的一起猥亵儿童案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李某是一家培训机构教练。案件在当地受到大批家长关注,引发了社会舆论。

   魔爪伸向儿童

  2017年3月底,涵涵像往常一样参加训练,中途被犯罪嫌疑人李某带进了储藏室。“涵涵,有蚂蚁爬进裤子,老师帮你捉。”在李某的诱骗下,年纪还小的涵涵乖乖脱下裤子……

  李某,24岁、云南人,长期单身导致他对异性产生了强烈渴望。当天,李某趁着课间休息,看到坐在一旁的涵涵和小伙伴们有说有笑,红红的小脸蛋表情多变、笑容灿烂,十分可爱。李某心头一紧,罪恶的念头瞬间涌起,于是他向涵涵挥挥手招了过来,随之便带进了储藏室。在哄骗涵涵脱下裤子后,李某对她进行了猥亵,用手机拍下隐私照,并叮嘱涵涵回家后千万不要告诉爸爸妈妈“蚂蚁”的事。

  幸好,10岁的孩子对性别认知已经成熟,有了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老师太古怪!”隐约感觉不对的涵涵鼓足勇气把事情告诉了妈妈。

  接到报案后,警方当场把李某抓获,在储藏室提取了相关证据,也带涵涵去医院检查了身体。在审讯时李某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只有口供没有物证

  2017年5月31日,案件顺利进入公诉环节。承办检察官在仔细阅卷后发现,该案除了李某口供外,竟然没有一份有效物证。手机里的猥亵照片已经被李某删除,DNA检测结果也不能证明李某对涵涵进行过猥亵,涵涵的身体报告显示处女膜完好。一旦李某翻供,只有嫌疑人和被害人的一对一口供,定罪困难。

  此外,对照李某在公安机关的三次笔录,承办检察官更加无法淡定。李某在三次笔录中,对抚摸私处和拍照的顺序供述不一。“较真起来,这个细节足以作为翻供切入点。”承办检察官担忧道。

  证据太薄弱,原本以为事实清楚的案件其实漏洞巨大。当下,检察官决定重新梳理案件,必须找到有力证据。根据李某交代当时拍过涵涵隐私照片,删除的照片能否恢复成为了本案关键。

   毁而复现的照片

  一开始技术干警用常规办法提取了李某手机照片,在数据浏览中没有发现涵涵的隐私照,却有几张显示拍摄的储藏室照片,但这只能证明李某当时去过储藏室。随后技术干警又根据储藏室照片文件名的序列号推测,与之连贯的几个受损文件极有可能就是涵涵的隐私照。

  锁定重点目标后,技术干警尝试了很多种方法均宣告失败。正当一筹莫展时,他们想到了法证软件X-ways的十六进制代码浏览编辑功能或许可以修复照片,但问题也随之而来——没人用过。“怎么办?”“学!”这是技术科科长范文存下达的死命令,“学会未必保证照片修复成功,但不试试等同放弃。

  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技术干警查阅了大量学习资料,现学现卖通过分析图片数据结构对三个受损文件的十六进制代码进行逐个字节地手动修复,既保留了图片没有被损坏的主要数据,又重新设定了符合新构造图片的像素密码、图像色系、图像长宽等要素相应值,确保了取证的规范合法。当第一张耗时多天修复出来的猥亵照片完整呈现时,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也终于对上了铁一般的物证。随后另外两张损坏照片也被顺利修复。

  2017年9月18日,李某经昆山市检察院起诉被法院依法判处犯猥亵儿童罪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江苏法制报 唐慧玲)

 

常州天宁检察司法救助暖人心 获赠当事人感谢信

  11月13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控申部门收到了一封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写的感谢信,感谢在其生活困难无助之际及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解除燃眉之急,让其和年幼的女儿在这个冬天感受到了温暖。

  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对其妻方某(被害人)在其生病治疗期间的离去心怀怨恨。两人感情破裂后,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以探视女儿为由与被害人方某及其孩子见面。双方见面时发生争执,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用随声携带的一把美工刀从左往右割其颈部,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二级。

  控申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细则》,经综合考虑研究,决定对方某实施司法救助。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检察机关以该项工作为载体,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今后控申部门会继续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让司法救助温暖人心,让检察温度不断传递。(天宁检察)

 

高老伯收到了重阳糕……靖江司法救助被害人家属获赞

  10月25日早8点,江苏省靖江市检察官丁明霞赶到几十公里外的南通市郊,看望刑事被害人家属高老伯,除携带10000元司法救助金外,还有一盒当天出炉的重阳糕。

  “高老伯,检察官又来看您啦!”当地村民招呼行动迟缓的他。听到此消息,高老伯的眼眶止不住地湿润了。

  一个月前,高老伯甚至对想要上门帮助的丁明霞拒之门外。是什么原因让高老伯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呢?7月7日早上,高老伯41岁的儿子高小松骑摩托车至靖江市一企业上班途中,在沿江路上被汽车撞倒,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高小松两个子女均年幼,妻子无业,一家人都依靠被害人高某打工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由于肇事者事后逃逸,且家庭十分困难,也没有进行民事赔偿,让高老伯一家陷入了困境,行走不便的高老伯甚至动起了外出打工的念头。

  8月10日,此案移送靖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办案的同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悲痛之中的高老伯最初接到丁明霞打来的调查电话时,本能地以为是电信诈骗,怎么也不相信有这样的好事。为打消被害人家属的顾虑,丁明霞驱车上百公里,几经周折通过村委会找到被害人家。经过反复沟通,并与相关部门联系。10月20日,审批到10000元救助金。10月25日,丁明霞专程登门到高老伯家发放救助金。考虑到临近重阳节,细心的检察官临行前不忘带上一份重阳糕。(江苏法制报 陈佩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