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焦裕禄式"四有书记" 江苏多位县委书记现场聆听总书记畅谈“县委书记经”

13.01.2015  22:41
  中国江苏网1月13日讯  昨天,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并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现场206位学员中有7位来自江苏,包括海门市委书记姜龙、兴化市委书记陆晓声、泗阳县委书记李荣锦、南京玄武区委书记储永宏、无锡南长区委书记秦咏薪、新沂市委书记赵立群、滨海县委书记李逸浩。今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其中的几位县委书记,听他们畅谈在现场聆听习近平总书记“县委书记经”的感受和体会。    海门市委书记姜龙:着眼富民增收 让百姓共享发展成果    海门市委书记姜龙       对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海门市委书记姜龙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畅谈了自己的感想:自信、自觉、自为、自律,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县委书记,为加快海门发展进程提供坚强保证。   县委书记作为“一线指挥部总指挥”,对党忠诚是生命线,也是做好工作的根本点。姜龙坦言,工作上加大对民生的安排,财政上加大对民生的倾斜,考核上加大对民生的关注,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工作归宿。努力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同时加大教育集团化、医疗医联体等改革,努力让百万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县委书记权小责大,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最大的智慧和力量。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把富民增收作为履职的重要内容。加快构建快速普遍长效的增收新机制,确保城乡居民收入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县委书记是地方发展标杆,既要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又要坚持原则。在敬畏历史的同时,要恪守规矩,自觉净化生活圈和社交圈。    泗阳县委书记李荣锦:心中始终装着百姓 民生作为决策原则  泗阳县委书记李荣锦       “参加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的研修班座谈会,聆听了总书记语重心长、振聋发聩的淳淳教诲,终身难忘,受益终生。”泗阳县委书记李荣锦告诉中江网记者,总书记在座谈会上,结合自己的亲身体会和时代要求,提出了做好新时期县委书记要努力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党中央对我们县委书记这个群体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赋予的新希望、新嘱托。”他表示,要践行新时期县委书记“四有”新标准,就要努力做到忠诚于党毫不动摇、执政为民毫不动摇、敢于担当毫不动摇、严于律己毫不动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目标只有五六年时间,必须时不我待地抓好扶贫开发工作。”李荣锦表示,县委书记心中要始终装着老百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虽然对照省定小康标准,泗阳25项指标中核心指标已全部达到省定标准,但全县还有15个经济薄弱村,1.75万贫困人口没有实现脱贫。”泗阳县委书记李荣锦表示,刚刚结束的县十一次党代会第四次会议,县委确定要把民生优先作为最大的决策原则,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最大的发展任务,确保在2015年底实现全面脱贫。    滨海县委书记李逸浩:“一把手”县委书记要抓好自身建设   滨海县委书记李逸浩       滨海县委书记李逸浩听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后,感慨颇多。他认为“一把手”是一个地方、部门最直接、最重要的“小环境”, 对于环境的塑造力和破坏力都呈放大效应。李逸浩说,要牢记习总书记的要求: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政治生态的好坏,关键在于书记。要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牢固树立为发展配干部,为事业用人才的思想,不为外界干扰所动。”李逸浩认为,县委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不专行,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要树立过硬的自身形象,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对歪风邪气敢抓敢管,对违法乱纪铁面无私,做好表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李逸浩认为,好的干部、好的风气是严管出来的。通过持之以恒的严抓党建,使“严”成为党建文化最鲜明的特色。滨海县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上,坚持“严”的要求,坚持“不唯分数、不唯票数、不唯岁数、不唯学历、不唯GDP”的用人导向,在党员干部中推行“六零”工作法:完成工作任务“零折扣”、加快工作进度“零拖延”、提升工作质量“零缺陷”、面对困难矛盾“零推诿”、服务基层群众“零距离”、对待不良风气“零容忍”。   政治、经济、社会治理的变化,对于县委书记提出了更高的挑战。李逸浩说,当前长期习惯于用各种政策、文件、指示来管党治党,这种工作方法具有程序少、见效快、便于灵活掌握的优点,但易出现家长制作风等问题。要将法治理念落实到党建工作中,改变重原则轻细则、重实体轻程序、重规范轻惩戒等问题,坚持立破并举,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保障党的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