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江检察导演三部"大片"关爱"江村娃"成长

23.12.2015  11:54

  “补充年龄证据56次,听取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意见177次,督促、委托社会调查72次,指定合适成年人到场74次,犯罪记录封存71件……”这是今年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的一组数据。2015年,该院通过导演三部“大片”,进一步构建以依法办案为主,帮教、预防为辅的“一体两翼”工作模式,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火星救援”,为了掉队孩子的顺利返航  

  “付检察官,这五年我会用心学习汽车维修技术,不辜负你们的心血。”10月13日,兰某在给该院未检科检察官付雷的信中写道。

  今年1月份,16岁的兰某参与一起聚众斗殴案。负责该案的付雷在几次讯问中,兰某都表达了深深的悔恨之意,希望还能有机会再拿起书本。

  全面审查案情后,付雷认为,兰某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因情节较轻,可能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兰某又是初三学生,一旦身陷囹圄,很可能会严重影响整个人生。于是,付雷提出了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建议,并在中考前依法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9月6日,兰某顺利入学苏州市吴中高级技工学校。

  目前,该院根据制定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案件的指导意见》,共办理附条件不起诉8件9人,向真心悔过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返程票”,有8人已顺利通过了考验期,人生道路重回正轨。

  同时,该院分别在两家企业设立管护教育矫治基地,为无保证人或保证金的涉罪外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创造取保候审条件,避免“一关了之”、“一放了之”, 先后有4人入矫,进行为期6个月至1年不等的考察,该项目也被评为2015年苏州“成长护航工程”示范项目二等奖。

  此外,该院通过在看守所设立“立人”学校,联合该区心理卫生协会开展心理矫治,定期回访帮教等措施,不遗余力地教育挽救每一位失足未成年人。

   超能陆战队”,利剑出鞘护幼苗  

  2014年9月,伍某因琐事将在同厂实习的小李面部打伤。经鉴定,17岁的小李面部损失属人体轻伤二级。谁料,伍某案发后不仅不赔偿,反而选择了“人间蒸发”。

  该院审查后认为,伍某在取保候审期间脱保,经多次传唤拒不到案,遂予以批准逮捕并建议对其网上追逃。今年6月份,伍某在内蒙古呼和浩特火车站被抓获。归案后,伍某积极进行赔偿,希望得到轻判。该院在庭审时提出,伍某不能认定为自首,只能考虑其如实供述、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情节。8月21日,伍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近年来,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坚持依法从严惩治,保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院未检科主任检察官李冬梅表示。

  今年,该院未检部门共批准逮捕58件67人,提起公诉86件102人;纠正违法9次,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及家属1.8万元。

  另一方面,该院去年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建立的,旨在保护在校未成年人的“绿黄红”三级预警机制也运转良好。至今,该院共发布在校未成人涉罪个案预警报表16份,年度预警分析报告2份,有力助推各相关单位更有针对性的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十二公民”,授人以鱼也授人以渔  

  “江村护苗”系列活动是该院为吴江21所民工子弟学校小学生量身定做的“法治套餐”。自2014年底启动以来,至今已举办“预防网络诈骗”、“儿童防性侵害”等主题讲座29场,累计赠送2200余份《春蕾护航》青少年维权专刊,积极传授自我保护、理性维权等知识。

  同时,该院设立驻校检察官,选拔优秀青年检察官与民工子弟学校开展一对一结对共建。9月份,驻校检察官李琳接到了学生小李的电话。小李告诉她,由于父亲坐牢,母亲离家出走,她辍学在即。核实了相关情况后,该院迅速启动帮扶机制,多次上门与小李叔叔沟通交流,最终得到了继续抚养小李的保证。经协商后学校同意减免小李大部分学费。该院也将联合妇联、团委等部门定期开展救助。

  当前,该院正与该区相关部门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通过指导点评一支支由中学生组成的参赛队伍在模拟庭审中的表现、辩论思路、仪态等,助力青少年的“学法、守法、用法”能力水平的提升。

  对更好地预防大学生犯罪,该院于去年与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编写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习与实践)》读本,作为大一新生法制教材,2名检察官受聘担任兼职教师,每年新学期开展授课。12月11日,参与编写的检察官黄菊珍再次应邀为该校200余名会计系大一新生进行集中授课,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办案心得体会和提示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