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

25.04.2017  20:30

  根据公安部要求,江苏省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江苏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4月24日起全面受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同时停止签发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前往台湾签注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并可重复擦写。此外,新版通行证不再附发贴纸式签注。新版通行证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年满16周岁的,签发10年有效通行证。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准,新版通行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00元/张,签注收费标准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申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应当按规定留存持证人指纹信息。持用新版通行证出入境时,边检机关查验后不再加盖出境、入境验讫章,持证人出入境和签注使用情况由芯片和信息系统记录、管理。需要提醒的是,新版通行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弯折、刮擦、水浸以及强光、强磁场或高热环境。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启用后,仍然有效的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和贴纸签注可以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