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连出“组合拳”

24.12.2015  18:16

        政法机关的责任和使命担当,决定了在队伍建设上必须标准更严、要求更高、措施更实。2014年以来,江苏省司法厅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立足职能属性、着眼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资源整合,以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引领,逐一破解司法行政机关化倾向明显、信息化水平落后、基层基础力量薄弱等问题。通过梳理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管理事项,制定了精准化、标准化的执法规范体系,县级司法局全面建成实战平台,充实一线服务窗口和司法所力量,初步建立起了一支人民群众找得到、用得上、帮得好、服务态度好、办事能力强的司法行政队伍。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介绍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不变体制变机制”,从精确定位职能入手,通过创新机制助推理念变革,整合力量强化实战定位,大批坐班人员走到一线服务群众,大批专职社工和调解员充实基层服务力量,监区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能力素质得到大幅提升。

                                    资源融合力量整合转职能强服务“动作频仍

  不久前,多名情绪激动的群众忽然涌入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禄口街道司法所“讨说法”。经了解,纠纷起因是拆迁安置房分配问题。遇到这样的突发事件,司法所并没有敷衍推责,而是迅速报告区司法局12348指挥中心,介入到矛盾纠纷的处置过程。该局法律服务团直接找到拆迁安置部门了解情况;宣传服务队则引导涉事居民依法协商,防止纠纷激化;应急处置队则赴现场随时待命。在多方努力下,促成当事人达成了协议,避免了事态扩大。江宁区司法局局长周守忠说,通过打破固有的机关设置模式,改革勤务制度,工作时间跟着接报事件走,原来坐办公室“务虚”的公务员,现在都懂调解、会宣传,司法局服务群众的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

  让县级司法局发生这种改变的,是江苏省司法厅在队伍建设中接连打出的“组合拳”,而这种理念变革和机制创新,源于厅党委以“对症下药”实现“治未病”的思路,坚持了问题导向。

除监狱、戒毒警察外,与公检法等政法队伍相比,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没有专门法律法规,存在着职业准入标准缺乏、法律专业性要求不高、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加之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软任务多、硬指标少,机关化倾向明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步伐。”柳玉祥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司法厅在转职能强服务上“动作频仍”。大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教育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构建统一的司法行政刑罚执行和戒毒执法体系、完备的法治服务体系、扎实的基层基础体系和有力的工作力量体系“四大体系”;通过实施基层基础建设“365工程”、监区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解决长期以来制约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基层人员执法服务不规范问题。

  江苏还紧紧抓住司法行政工作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等重点,从梳理不同层级的司法行政职能入手,对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管理事项进行了梳理,并在业务表述、工作部门及职责、工作依据、工作流程、文书样式、流程图、工作示例7个方面建立统一标准,厘清了执法管理体系,规范执法管理工作。

                                信息引领倾力一线服务群众职能“可见可用

11月13日一大早,如皋市搬经镇司法所所长刘平林刚到办公室,就接到社区民调主任电话,说湖刘社区的朱华和隔壁李弋因门口修路发生纠纷。刘平林二话没说,急忙穿上胸前佩有人民调解字样徽章的“小马甲”,跨上摩托车直奔现场。这些“小马甲”常常穿梭在社区村庄、大街小巷,已成为司法行政人员统一职业形象,实行“亮证上岗”的醒目标志。

碍于机构编制的原因,几乎集司法行政职能于一身的司法所,却始终存在着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与工作任务繁重之间的突出矛盾。江苏省司法厅政治部负责人介绍,全省1305家司法所政法专编仅为2730人,平均每个所仅两人,要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职能,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必须有新思路。为此,江苏明确全省司法所按1比15的标准配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工、每所不少于两名专职调解员、并普遍设立县、乡、村三级和各类专业调委会、派驻调解组织的专职调解员,并实施等级化管理等管理、激励措施,提高其素质、激发其活力、稳定其队伍,受到较好效果。如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全省司法所所均工作人员已达5.8人,全省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社工分别达33714人和3016人,有效解决了基层力量不足问题。

江苏还较早通过将“互联网+”融入司法行政业务,推动“看得见、摸得着”的法律服务逐步走到群众中间。2014年1月起,江苏在全国率先将12348援助热线升级为12348公共服务平台,以此全面推开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专业人员,构建虚拟实体、网上网下融合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行专业网络法律服务力量“7×24小时”全天候服务,确立司法行政机关“大窗口、小机关”的服务模式。

  与此同时,实体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方式,也根据服务群众理念而整合变革。在昆山市司法局,为满足业务管理和服务群众的需求,进行了功能“拆分”和重组,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找上门”。

                            专业过硬管理现代全员培训铸就专业化

10月10日,江苏省司法厅机关举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竞赛——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应用竞赛、信息技术操作能力竞赛、信息研判模型建模竞赛,所有处室人员均参加了竞赛,通过现场评分,产生了一、二、三等奖。类似这样的信息化学习培训、研判分析、应用竞赛,现在已经成为了厅机关队伍建设的规定动作。

通过建成“2+1+N”的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江苏司法行政系统已经在全国率先建成了覆盖全系统的信息化工作网络,强力培养全员网上工作习惯,所有任务都从系统发起、所有工作都在系统内完成、所有过程都在系统留痕,使每个人都养成文件网上走、案件网上办、台账网上建、绩效网上考的习惯,队伍全员的数据采集能力、分析研判能力、快速响应处置能力都得到了显著提升。

江苏省司法厅宣教处负责人介绍,为了推动队伍由经验型向知识型转变,真正建立起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司法行政队伍,通过强化凡进必考、凡升必训,2014年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全员职业培训考试制度,并于去年底和今年3月,分别对6000余名司法行政公务员和5000名专职社工、调解员进行了首轮考试,对考试招录的司法行政干警和专职社工、专职调解员,必须在入职一年内通过省厅统一组织的岗位专业测试,对警衔晋升、社工提级等要参加统一组织的培训,从源头上确保司法行政队伍具有较高的素质和能力。2014年,省厅还依托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省司法行政学院,组织了市、县司法局长、当年军转干部、司法所长进行全员培训,组织新录用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科监区(大队)长、警衔晋升等培训班30余期,近4000人次。

2013年以来,全系统共有143个集体、380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各地共产生在全省有推广价值的创新项目22项,凸显了人才队伍建设强大后劲。”柳玉祥介绍,通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三化”建设为引领,还打造了民情民意调查专门队伍、大数据分析研判专门队伍、法律服务专门队伍、互帮共建专门队伍和社会工作专门队伍“五支新军”,推动司法行政改革紧紧跟上了政法工作改革创新的步伐。(来源:12月24日《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