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2015,江苏司法行政十大关键词————让法治成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06.02.2016  13:32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左一)深入南京市 

建邺区司法局调研司法行政实战化指挥中心建设情况。 

 

    融合发展、提质增效、法润江苏、信息引领……这些词在2015年江苏司法行政工作中频频出现,成为江苏司法行政回应百姓期盼,破解发展难题的高频词。   

  这一年,江苏继续坚定“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步伐,大力推进职能融合、机制融合、力量融合,加快构建统一的刑罚执行和戒毒执法体系、完备的法治服务体系、扎实的基层基础体系、有力的工作力量体系“四大体系”建设,提升服务群众整体合力。 

  这一年,江苏深入推进“四个全覆盖”提质增效,以标准化、信息化、实战化为重点,全面提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的建设水平,给群众带来“实惠”。 

  这一年,江苏“不变体制变机制”,重点实施基层基础“365工程”,完成“2+1+N”一体化智能平台,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用一个个实干创新的举措,交出了亮点纷呈的群众满意答卷。 

  今日本版特梳理10大关键词,回望2015江苏司法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水平,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坚实足迹,以飨读者。 

 

关键词1 基层基础“365”工程 

  【回顾】2015年5月29日,江苏省召开县(市、区)司法局实战化暨基层基础建设会议,部署实施了以3年为期、6项目标、5项建设为主要内容,构建信息主导的实战机制,引领勤务模式变革,全面提升基层服务群众能力水平的“365工程”。 

  做实县级司法局,打破内部条线和部门界限,建立统一的协调指挥中心,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治宣传教育4支队建制队伍,推动资源整合和力量下沉,将司法行政的“官员”变身为服务群众的“接待员、宣传员、调解员、法律服务员”。 

  做强乡镇司法所,基本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推行管理权限下放,由司法所统一调配区域范围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资源,出台《司法所基本工作规范》《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经费和装备保障工作的意见》。目前,全省司法所所均达5.7人,位居全国前列,使基层一线有实力、有能力更好地服务群众。 

  做优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依托人民调解室,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为主体,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体系,确保群众有法律服务需求时,找到门、见到人、办成事,助推司法行政“群众满意”新常态。 

  【点评】基层是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重点,也是难点。司法行政职能呈“倒金字塔”结构、基层力量薄弱的问题长期存在。江苏“对症下药”,大力推进局、所、站一体化建设,健全完善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实战机制,真正把司法行政的服务资源和力量聚焦在研判和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上,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关键词2 “互联网+司法行政” 

  【回顾】2015年,江苏完成“2+1+N”一体化智能平台整体功能开发,对各类业务进行智能化分析,对各项工作流程进行再造,推动形成了信息主导工作的新模式。 

  对外,升级打造“12348”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服务升级,开通“12348”热线电话“7×24小时”全天候服务,确保全省群众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法律问题都能得到及时响应。推动产品升级,引入在线公证办理、在线法律援助、网上调解室等法律服务新产品,加速第三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开发与融合。推动管理升级,着手制定全省统一的平台服务标准,将平台服务纳入标准化、规范化轨道。2015年,全省“12348”平台累计接听群众来电223374人次,群众满意度达到97.23%,“12348”网站累计访问量139494次,提供法律服务88176人次。“12348”平台被江苏省委省政府列入省“互联网+”民生发展重点,并被列入智慧江苏建设重点示范工程名单。 

  对内,建立集信息采集、分析研判、实战勤务、督导评估等4大功能于一体的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指挥平台,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人力资源、电子监察、行政权力审批、绩效考核、教育培训考试、督察督办、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司法鉴定管理等13个系统投入使用,汇总形成全系统信息大数据,形成了分析研判、响应处置、绩效考核的新型工作机制。 

  【点评】经过1年来的不断实践,“互联网+”在江苏已成为实实在在的服务模式和管理方式,并融入到司法行政各项业务之中。“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化时代司法行政新业态开启了司法行政为民服务的新引擎。 

 

关键词3 “窗口化一站式”服务 

  【回顾】有效整合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职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综合服务。 

  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本实现全覆盖。目前,全省97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0.1%的乡镇(街道)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1.3%的村(社区)建立了司法行政服务站,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配备率达94.1%。 

  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研发。重点围绕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维权、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等群众需求迫切的领域,探索形成了一批多层次、个性化的服务产品。全年共研发公布1411个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其中617个被列入政府购买目录,累计购买金额3750万余元。 

  2015年,江苏省委、省政府“两办”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的实施意见》,重点在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方便申请人开具经济状况证明、建立律师值班制度、开展法律援助律师参与申诉案件代理试点、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6个方面进行了改革创新,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使更多困难群众从中受益。2015年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7484件,接待来访咨询398117人次,服务总体满意度达98%。 

  【点评】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江苏率先提出的创新举措。目前,该体系已从摸索实践、框架搭建的初级阶段,向平台延伸、定制产品的更高目标迈进,为群众提供精细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为社会治理提供专业化的解决路径,让社会多了一份和谐,让群众享受到了更多的“法治红利”。 

 

关键词4 “三型”普法模式 

  【回顾】2015年,江苏省建立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创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的意见》,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机制、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机制、法治文化建设社会扶持机制等。 

  围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在全国率先制定和试点江苏省法治社会指标体系,按照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量化设置了5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61个三级指标,初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法治社会评价评估体系,得到了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省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 

  2015年4月28日,正式开通“法润江苏网”及“江苏网络普法联盟”,整合省内29家司法执法部门、130家专业普法网站资源,链接123个普法微博、92个普法微信和17个全国知名普法博客,2015年7月底网站手机安卓版、APP版如期上线,让学法更便捷、内容更丰富。 

  建成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205个,建成市县乡村四级法治文化阵地1.3万余个,实现法宣阵地全覆盖。深入开展“大走访、大送法”法治惠农行动,组织第九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广泛开展普法助力企业行、助学校园行、助民村居行,满足个性化学法需求。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33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宪法宣誓签名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点评】聚焦群众需求,开展精准普法、有效普法,推动江苏普法由普及法律知识向培育法治信仰转变,由政府主导向社会自觉转变,使有效服务成为鲜明特征,既为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又让法治意识真正走进群众心坎里。 

 

关键词5 “法润江苏”系列活动 

  【回顾】2015年4月8日,首届江苏司法活动日在全省110多个市、县(市、区)同步举行,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12348”中心人员、法律服务人员、法律志愿者等4200余人走上街头,开展以“12348法润千万家”为主题的服务宣传活动,面对面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 

  为持续打造“法润江苏”系列活动服务品牌,江苏省司法厅突出服务宣传主题,在全省范围内分别组织开展“法润江苏”春风行动和德法同行活动,集中服务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困难群众等,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和道德观念宣传培育。 

  创设联动服务宣传新形式,在重要节假日和时间节点,紧密结合德法元素,突出群众需求导向,整合司法行政各类服务资源,分别开展了“宪法进万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黄丝带”关爱行动、“德法同行”拥军行活动、中秋国庆重阳节、国家宪法日等联动服务宣传活动,多措并举提升司法为民质效。 

  据统计,2015年,江苏省共开展“法润江苏”各类法律服务专项活动4000余场次,集中服务帮扶弱势群体22万余人次,入户走访188万余户,发放法律资料959万余份,征集群众法律需求1.3万余条,“法润江苏”服务品牌深入人心。 

  【点评】“法润江苏”系列活动拓宽了为民服务渠道,实现了法律服务“零距离”,提高了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及时性、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社会彰显了法治的力量,让群众感受到了法治的温度,江苏司法行政的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也在不断提升,取得了“双赢”的局面。 

 

关键词6 现代监狱建设 

  【回顾】2015年,江苏监狱系统主动顺应治理现代化形势要求,扎实推进现代监狱建设,增强驾驭监狱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改造执法水平。 

  制定出台《江苏省现代监狱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江苏省现代监狱建设考核评估实施办法》,深入推进监区规范化建设,提升民警队伍素质,建设监狱智能管理大平台,有效提升了监狱运行质态。 

  全面实施“零容忍”警务战略。全省监狱系统健全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体系,推进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防一体化”建设。江苏省监狱局连续8年被司法部评为实现“四无”目标先进单位,苏州监狱创出连续34年无服刑人员脱逃的全国监狱最好记录。 

  全面完成监狱指挥中心建设。省监狱局及25所监狱全部建成实体型实战化指挥中心,统一警务运行模式,履行指挥调度、狱情研判、检查督查、防范控制和应急管理5大职能,提升统筹管理和协同作战能力。 

  深化狱务公开。出台狱务公开实施办法,编发《狱务公开手册》,制定全国第一份刑罚执行权力清单,发挥“962326”狱务公开服务热线作用,为社会公众、服刑人员亲属及时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办理、投诉受理等一站式服务,江苏狱务公开的工作经验获中央政法委推广。 

  严格规范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修订《提请减刑假释择优呈报办法》,依法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对所有涉及“三类服刑人员”的案件进行提级审查,暂予监外执行结果网上公开,推进服刑人员减刑假释电子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在13个监狱建成运行科技法庭,进一步提升刑罚执行工作效能。 

  【点评】现代监狱建设是衡量一个地区法治建设和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江苏监狱系统正以整体的思路、系统的谋划来提升行刑效能,实现监狱与社会的良性互动,给群众“看得见的执法公信力”。 

 

关键词7 “432”戒毒模式 

  【回顾】2015年,江苏省戒毒系统科学认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违法者、受害者、特殊病人”的三重属性,进一步确立戒毒矫治主业地位,“432”新型戒毒模式稳步推进。司法部对“432”戒毒模式予以推广。 

  出台《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模式改革指导意见》,全面推行“四期流转、三分戒治、双向延伸”戒毒模式,统揽所政管理、教育矫治、生活卫生、警务模式、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 

  研究制定《“432”戒毒模式运行实施纲要》和《流程细则》,启动“体质健康改善”“认知行为改善”“社会支持系统改善”“抗复吸能力提升”4项行动计划,建立符合戒毒人员特点的场所安全、戒毒执法、考核评价、分级处遇等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432”戒毒模式的体制机制。 

  组织开展“守法明德·励志戒毒”专题教育活动,启动“书香戒毒所”创建活动,强化团体辅导训练等心理戒治工作,提高戒毒矫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戒毒人员“安心”工程,排摸戒毒人员困难家庭106个、生活困难戒毒人员297人,逐一落实解困帮扶措施。 

  【点评】戒毒是一项世界性难题,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只有遵循戒毒工作规律,不断探索和丰富戒毒矫治的内容、流程和形式,才能有效降低吸毒人员复吸率。为此,江苏戒毒系统正在加快创新实践的脚步。 

 

关键词8 一体化发展 

  【回顾】2015年,江苏省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工作一体化发展目标,建立了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之间相互衔接、信息共享模式。 

  深化监所与地方“互帮共建”机制,加强服刑人员回归指导、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合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在全国率先公布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社区服刑人员义务清单,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实时监控。2015年,共接受社区服刑人员28319人,安置刑满释放人员56146人,重新违法犯罪率处于全国较低水平,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指数”。 

  创新开展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指导站建设。加强社区戒毒康复与强制隔离戒毒的有效对接,及时开展定期跟踪回访,提供帮扶救助。苏州、无锡、南京、盐城、南通5个省辖市工作指导站建成并运行,与近300名解戒人员签订《后续照管服务协议书》,签订率达100%,被纳入后续照管的服务对象操守保持率100%。 

  深化安置帮教工作改革试点。自2015年8月起,在苏州、南通、盐城3个地区和江宁、金陵两所监狱启动实施以“前置化、社会化、协议制”为核心的安置帮教工作改革试点,在服刑人员释放前3个月启动安置帮教工作,做好风险评估、释放衔接、回归指导、帮教协议签订。根据重点对象A、B、C三类,分类提供临时性、阶段性、延续性3种个性化服务。在试点市、县分别成立安置帮教工作协会,引入社会力量增强安置帮教效果。 

  【点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司法部对此也专门部署,建立统一的刑罚执行和戒毒执法体系,把安置帮教作为监狱、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的延伸。江苏省用实际行动,率先改革创新,坚持融合发展,为破解刑满释放难、保外就医难、死亡处理难、衔接管理难等问题给出了答案。 

 

关键词9 “3531”人民调解体系 

  【回顾】2015年7月31日,《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全省打造的县乡村三级调委会、医患劳动交通消费物业5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公检法3种派驻制调解和个人调解室为架构的“3531”人民调解体系,上升为立法规范,初步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人民调解工作模式。 

  完善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行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性分析研判,重大复杂矛盾纠纷一事一分析。目前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覆盖率100%。网格化排查预警覆盖率100%,重大复杂矛盾纠纷调处率85%以上。 

  打造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工作品牌,规范组织设置和运作机制,每个调解组织配备2至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共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917个,调处各类专业领域矛盾纠纷16万件,占全省总数的34%。 

  进一步深化“公调”“诉调”“检调”联动对接机制,推进“派驻制”调解实战模式,通过公开选聘、专门培训和规范管理,推动调解队伍由兼职向专职、松散向正规转变。全省368个基层法院、基层法庭全部设立调解工作室,全省公安派出所中1659个建立调解工作室。 

  打造公众认可、有专业特长的“个人调解工作室”品牌,为当事人就地解决纠纷提供了便利,目前已建立986个。 

  【点评】江苏打造的“3531”体系,有效地促进了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人员落实、工作规范、作用发挥,健全了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真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了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使人民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关键词10 队伍“三化”建设 

  【回顾】2015年9月8日,江苏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会议,明确以标准管理为核心,大力加强正规化建设,以分级管理为重点,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以职业管理为抓手,大力加强职业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推进举措,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迈入新阶段。在2016年1月22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江苏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经验入选会议交流。 

  全面理清省市县乡四级权力事项,编发《江苏省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管理工作标准大纲》,积极推进执法管理标准化建设。分系统、分行业制定岗位管理规范、工作流程规范及行为规范,以标准化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 

  构建司法行政网上网下教育培训体系。2015年8月,上线运行“江苏司法行政网上学院”,集组织培训、考试管理、资源共享、信息研判、在线交流等功能于一体,全系统已有两万余人次接受了在线学习和培训。2015年9月10日,经省编办批准,“江苏省司法行政学院”挂牌成立,承担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在职培训及对法律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开展岗位职业培训,提升司法行政人员专业素养。 

  注重职业管理,塑造职业文化。深化“人民满意先锋岗”创建和“最美司法所长”评选等活动,先后选树和宣传了常州监狱32监区、仇书洪、吴凯、袁为国、潘恒球等一批具有影响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广职业生涯规划,组织厅直系统6500余名35岁以下干警开展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活动。创新从优待警措施,规范专职社工、专职人民调解员薪酬待遇,加强职业保障。 

  【点评】司法行政人员类别多、分布广,且存在职业标准不明确、专业水平不高等问题。江苏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队伍“三化”建设,努力实现司法行政队伍由粗放型向内涵型、数量型向素质型、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为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