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反贪局长:打造智慧反贪品牌

08.05.2015  11:40

 

 

  “从办案结构可以看出,随着财务制度日益健全,挪用公款类案件占比日益减少,而贿赂案件占比不断增长,已占立案总数的65.1%。”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游巳春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通过详细分析2013年办案结构、办案难点热点问题,对如何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抓大不放小”理念作出专业权威的解读。

 

  “去年江苏查处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07人,查处百万元以上案件181件,同比上升90.5%,大案率达99%。但即便是这个力度,与当前群众对反腐反贪工作期望值和感受度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游巳春分析说,首先是犯罪日趋隐蔽、智能化,犯罪手段多样化给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带来现实挑战。而反贪工作遇到的现实难题就是,如何提高反贪队伍办案能力,如何紧紧依托现代科技进步和现代化手段促进反贪侦查模式的转变,加大反贪侦查科技信息含量,这些都倒逼反贪侦查方式必须转型升级,进一步顺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

 

  记者了解到,被业内誉为“老反贪”的游巳春,1985年参加检察工作起就在经济检察科干反贪,曾参与承办沈阳“慕马案”等大要案,对如何处理“老虎”和“苍蝇”的关系,他有着独特的视角。

 

  “老虎苍蝇一起打,群众拍手称快。但在基层检察院,一个处级干部、甚至是科级干部,都属于群众心目中的"老虎",而一些级别不高、数额不大的贪污贿赂案件,有时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对查办案件的感受来得更为真切。”游巳春说,去年全省查处贪污贿赂案件的79.3%来自于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正确处理好大案与小案的关系,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查办教育卫生、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小专项工作,以突出的打击成果取信于民,让群众直接感受到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和成效。

 

  据介绍,目前江苏检察机关已形成以省院为龙头、市级院为主体、县区检察院为基础的一体化办案格局,对办案组织智慧和资源的整合进一步增强,灵活运用领办、参办、督办、制定管辖等方式,办案阻力和干扰问题基本排除,办案质量在高水平上运行,去年一审案件服判率达到86.1%。

 

  游巳春告诉记者,江苏检察机关保持对行贿犯罪的高压态势,去年查办的行贿案件占立案总数的17.6%。查办行贿案件,加强职务犯罪的源头治理,既治标又治本,从而促进执法理念转变,指导和推动反贪工作。

 

  “在查处职务犯罪中,大部分受贿案件有两个以上行贿人。在一些热点领域,如医药采购、矿山整治、征地拆迁等领域职务犯罪窝串案中,行贿人甚至最多有10多人。而相对应的情况还有:一个行贿人往往在多个环节向多人行贿,一人涉多案情况突出。堵住受贿犯罪源头,首先要治理行贿犯罪问题。”游巳春分析说,社会经济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化,体现在单位行贿犯罪和个人行贿犯罪如何准确甄别上,由于起刑点和刑罚规定不同,牵涉利益面较大,也会直接影响到查办贿赂案件的社会效果,需要在完善法律上加强细化。

 

  游巳春认为,反贪工作从最初以刑事检察为主,到成立反贪局有专门组织和人员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再到十八大之后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时期,办案要求、办案结构和办案人员素质提升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反贪工作走过由弱到强、由小到大、不断发展壮大的历程,也凸显在法治建设、廉政建设中的突出作用。

 

  “新时期,检察反贪工作要重点解决在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能力、执法作风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规范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以群众满意为着眼点和突破口,严格依法反腐理念,树立惩治和预防并举理念,减少和遏制腐败行为发生,并通过全力打造江苏智慧反贪品牌,提升执法办案质效,推动反贪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游巳春表示。本报南京4月9日电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