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随机”抽查机制杜绝“人情监管”

27.11.2015  16:02

  交汇点讯 如何避免简政放权,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后可能出现的监管跟不上和选择性执法、懒政式执法等问题?交汇点记者从11月27日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决定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来规范市场执法行为。

  据江苏省编办副主任张学才介绍,“双随机”是指执法部门通过随机确定抽查企业,随机确定执法人员,明确抽查内容和抽查比例和频次,以根治行政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性检查”、“人情监管”和“执法扰民”等问题。

  为保证“双随机”抽查的公平公正,江苏建立了“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机制。“一表两清单”即制定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两库一平台”即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清单包括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及要求等内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各部门必须制定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实行“一张表格管检查”。摸清监管底数,以本辖区、本行业为基础,建立健全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库应涵盖全部被监管企业;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建立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

  张学才介绍,“双随机”抽查机制将充分运用信息技术,通过摇号等方式,从随机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并对随机抽查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和社会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目录、随机抽查处理结果,提高行政机关职责履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为保证必须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同时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江苏规定一年内对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则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交汇点记者 黄红芳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