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十大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曝光

21.01.2016  11:57

犯罪特征抽象,甚至披着金融创新的“外衣”———

江苏十大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曝光

  新华报业网讯(经济报记者 朱彬彬)昨日,江苏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南京首次发布了2015年度十大非法集资典型案例,用鲜活的案例给投资者上了一堂普法教育课。同时,省政府金融办主任查斌仪发布了江苏省2016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新标语、新口号:“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2015年江苏省十大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分别是:“江苏鼎亿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连云港农业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如东葛某民间借贷导致集资诈骗案”“常州汇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利用P2P网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无锡戴某以承建工程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徐州王某以房地产投资为名非法集资诈骗案”“盐城顾某等人擅自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吸收公众存款案”“南京刘某成立南京某创投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利用P2P网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常熟孙某设立鑫鑫贷公司利用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苏州谭某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在公布的十大非法集资案例中,“徐州王某以房地产投资为名非法集资诈骗案”“常熟孙某设立鑫鑫贷公司利用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案件均涉及小额借贷互联网金融等各种准金融业态。“非法集资往往打着响应国家政策幌子,以改革创新为名目,假冒金融机构混淆视听,以高额回报诱惑公众,对风险后果和法律底线视而不见,严重扰乱正常金融秩序。”查斌仪说,很多老百姓受高利诱惑参与进去血本无归,不仅严重影响当前生活,也为未来留下了无穷隐患。通过警示教育,就是提醒大家一定要分辨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不要轻易上当受骗、不要主动参与。

  会上,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蔡道通教授从专业角度对案例进行了详细解读。蔡道通认为,当前我省非法集资犯罪的特征呈现抽象性,其不法性有时相当不明显,有时甚至有金融创新的特征。比如,上述多个案例的行为人就是利用新型的P2P网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同时,非法集资犯罪还呈现专业性,非法集资犯罪的行为人往往具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与市场经验,并且会寻找适当的机会与对象下手。比如“如东葛某民间借贷导致集资诈骗案”中的行为人,就是利用自己是“官二代”“如东大少”等标签取得他人信任,向朋友圈吸收大量资金。

  “作为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来说,一定要强化合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做到遵守行业的底线。”会上,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副会长周治翰倡议全省互联网金融企业诚信合法经营。他还表示,2015年江苏的网络借贷平台总数大概在100多家左右,其中问题平台超过40家,但在全国范围来看,江苏的问题平台比例不算高。近期银监会出台的网贷平台监管办法正在征求意见,监管办法列出了10多项禁止行为,其中包括打着网络借贷平台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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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