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制定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6.02.2016  11:34

  新华报业网讯 省工商局与相关部门日前联合制定《江苏省家政服务合同(员工制)示范文本》,以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和规范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

  《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面向员工制的家政服务机构,由家政机构和雇主签订。合同对雇用保姆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内保姆达不到约定技能等要求,或符合双方约定的调换条件,家政服务机构应在雇主提出调换要求后3天内予以调换。合同通过明确家政服务员的休息时间、加班工资、工作条件、保险购买、免责条款等保障家政服务员的权益。合同明确,要保证保姆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基本睡眠时间,保证其食宿。 (谈玮)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