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分享改革红利 政府治理越来越透明

28.05.2015  10:22

  简政放权在江苏

  编者按 改革,永远在路上。从今天起,省编办和新华日报社联合开设“简政放权在江苏”专栏,聚焦我省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举措、新亮点,聆听百姓呼声、讲述改革故事,推动全省各级政府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更好地为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服务。今天,让我们首先来关注两年来江苏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情况。

  最近,扬州国泰消防科技公司投资新项目,68个工作日完成所有审批事项,若是放在半年多前,得耗费301个工作日。这得益于年初我省启动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改革,通过“联合评估”、“联合审图”、“联合勘测”、“联合验收”、“区域性评价”等创新举措,减少环节、降低收费、压缩时限,行政审批整体提速。

  到本月,我省启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好两年。两年来,类似国泰消防感受到的新变化还有不少。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对我省494家企业进行简政放权政策落实情况问卷调查,96.3%的企业给予满意评价。

  清单管理,政府治理越来越透明

  工信部最新监测数据表明,去年江苏企业负担指数全国排名最低,表明我省清理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按照“所有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的原则,省财政、物价部门编制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取消一批收费项目、下放一批收费管理权限、降低一批收费标准。

  经过清理,到去年底,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压减到161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归并到150项,分别比2012年减少11%、41.4%,去年为企业减负38.9亿元。省有关部门近期将启动新一轮收费清理,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在省编办主任俞军看来,“清单化”管理厘清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职能边界,最大程度地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清单向社会公布后,行政管理、政府治理越来越透明”。

  对于财政专项资金清理,省财政厅相关人士介绍,坚持四个原则——用途相近或支持方向类同的整合、项目实施完毕或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取消、按人均标准等客观指标测算的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竞争性领域的由无偿改有偿并逐步压缩直至取消。清理后,今年省级专项资金203项,比上年再减少114项,实现了压减1/3左右的目标。

  率先试点,多项改革为全国“探路

  围绕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既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也与经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我省按照先易后难、步步推进的思路,确立了“三证统发”、“一证三号”、“一证一号”三个步骤。

  “三证统发”即申请人提交一份申请材料,相关部门在并联审批平台审批,通过行政服务中心一个窗口发放三证,全省各市县均已具备“三证统发”技术条件。“一证三号”则是在营业执照上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实现“一窗受理、一表填报、并联审批、数据共享、核发一照”,全省9个市27个县(区)已实现“一证三号”登记。

  按照国家层面“时间表”,今年内要实现“一证一号”。在全国,宿迁和厦门两个城市率先启动“一证一号”试点。宿迁的试点正在为全国改革提供经验,待国家确立商事登记编码规则后,我省对现有“三证合一”软件模块稍作调整,即可向“一证一号”升级。此项改革,对企业而言,简化了手续,节省了时间;对部门而言,共享信息降低了行政成本。

  审批集中,重心转向事中事后监管

  审批权限精简下放后,有些仍然分散在各部门,群众办事仍很繁琐。目前,我省正在探索相对集中许可权和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由事前审批为主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为主。

  今年,我省将在中央编办和国务院法制办确定的南通市、苏州工业园区、盱眙县、大丰市4家试点地区先行探索,将法律赋予政府分散在各部门的许可权从审批链条中剥离,对外“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内将审批权集中到审批平台,实行全程监督,减少审批环节、压降办结时限。改革后,原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让部门由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实现集中审批与分类监管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

  “简政放权更需放管结合,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俞军分析说,上述改革将有效化解重审批轻监管、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推动行政管理的重心转向事中事后监管。目前,江苏已初步形成“1主7辅”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1主”即省政府已经出台的全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7辅”即发改、经信、工商、质监、食药监、安监、环保7个重点部门分别制定的投资管理、信用管理、市场公平交易、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和意见。去年,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为有关部门和地区核查近2万家企业的信用信息,查得失信企业1138家,视失信程度降低或取消享受优惠政策。 本报记者 黄 伟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