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网约车新规

19.09.2016  18:08

  现代快报记者今天从省交通运输厅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通知》。今天下午,省交通厅对省版改革内容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省版新政对国务院《指导意见》中的多项规定进行了强调和细化。在规范网约车发展方面,对网约车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经营者应承担先行赔付,不得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网约车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交通运输部平台。持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证》巡游出租驾驶员可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活动。网约车不得有巡游出租汽车标识。网约车不得在机场、火车站等排队揽客。

  此外,巡游出租车将实行经营权期限和车辆报废更新同步。2017年7月1日起,全省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鼓励各地实施全天全程双计费、交通高峰时段差异化定价。通知我还规定,各地于2016年10月10日前出台暂行细则,并在实施过程用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