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水文首席预报员管理办法

28.03.2019  09:12

  新华报业网讯 为提高我省水文预测预报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精准调度,江苏省水利厅印发《江苏省水利厅水文首席预报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全省水文系统,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共16条,规定首席预报员选拔由省水利厅统一组织,省水文局承担具体工作,首席预报员聘任期3年。一级首席预报员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县处级以上职务,且从事水文情报预报工作10年以上。二级首席预报员需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主任科员以上职务,且从事水文情报预报工作5年以上。省水利厅对首席预报员组织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办法》的出台,对我省选拔培养有发展潜力的水文情报预报业务骨干,服务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记者薄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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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