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全面推行的“先证后核”改革如何进行?来看权威解答

05.08.2017  22:01

  交汇点讯 交汇点4日率先报道了“全国首张具有唯一身份识别条形码的‘先证后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无锡发出”,广大企业非常关注。江苏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程序改革试点省份,本月起在全省全面推开的“先证后核”改革到底如何进行?记者今天约请省质监局人士权威解答。

打开“江苏质监”微信公众号,点击“查询服务”栏目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对着条形码扫一扫,可以看到电子版生产许可证。

  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省政府在今年7月作出如下安排——

  取消7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分别是橡胶制品、电力整流器、岩土工程仪器、泵、电力调度通讯设备、水文仪器、输水管;

  将3类工业产品由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分别是电热毯、助力车、摩托车乘员头盔;

  承接8类国务院下放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并委托设区市质监部门行使,分别是砂轮、饲料粉碎机械、建筑卷扬机、钢丝绳、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预应力混凝土枕、救生设备。

  对公布取消的发证产品许可项目,各地各部门将及时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进行变相审批。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12类由质检总局发证产品许可项目,省级质监部门不再受理申请。对下放省级管理的,自今年9月1日起,委托设区市质监部门实施,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审批环节,确保受理、审查、许可决定、证书编号、发证等所有审批环节委托到位。

  在此基础上,推进“先证后核”改革,简化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具体操作分为两个步骤——

  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企业只需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提交“一单一书一照”,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保证质量安全承诺书、工商营业执照,审批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批合格立即“先证”;

  “先证”后15个工作日内,审批部门组织现场核查,若发现生产条件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立即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

  相比国家层面部署,江苏改革方案更深一层,取消由企业提交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将此环节与现场核查、产品抽查等事中事后监管结合起来。“生产许可证一经发出,即刻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省质监局行政审批处处长陈正介绍,这样的制度设计,既简化事前审批流程,也理顺监管机制,还省去因产品检验给企业带来的成本负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抽查力度,质监部门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位。需要说明的是,政府监管部门抽查带来的产品检验由财政预算负担,不需要企业掏钱,真正实现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零收费”。

  “先证后核”改革中,江苏率先在新版生产许可证加载可识别的条形码,考虑到信息技术因素,查询端口设置在“江苏质监”微信公众号,操作非常简便,暂不提供其他端口的扫描查询功能。

  交汇点记者 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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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