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多年来江苏从无企业因不发高温津贴受罚

15.07.2015  11:15
14日,在徐州的一处施工现场,工人冒着高温坚守岗位。 孙井贤摄

  14日,江苏省气象局发布高温警报,全省气温普遍高于33℃,无锡等城市最高气温达35℃。就在本月3日,国家四部委首次联合发文,要求各地立即将防暑降温摆上重要日程,高温津贴再次成为社会焦点。要让劳动者安全度夏,需要全社会备加关注的,绝不仅仅是高温津贴。

  工人在乎的是工资总和

  “高温费马上就发。”吴祥是苏州朗诗绿色街区小区门卫,虽然每月200元的高温津贴不算多,吴祥却很在乎。一个夏季多800块钱,够买半台窗式空调。

  记者在南京街头、小区走访了几位环卫工,他们都说这几年每年10月前都能足额领到高温费,有的环卫所还另外发饮料。南京近万名环卫工人,每人一个夏季可领到800元高温费。而南京城区所有在册停车收费员,也都享受800元的高温津贴。

  14日,盐城最高气温34.7℃。下午5点,盐城市内环高架快速路网青年路施工现场,工人许仁贵的衣服早被雨水和汗水湿透。“刚刚出梅入伏,最热的就是我们工地了。”许仁贵告诉记者,以前在外地打工都是“蒙着头”拿工资,工资先和包工头谈好,从没谈过高温津贴。正在一旁安装防护栏的祝民海插话说,这个工地有这笔钱,每个月补贴200块。安徽民工韦井虎忙着补充,不仅有津贴,还有绿豆汤,住的板房也装了空调。

  工地项目经理李永利说,大热天,200多名工人在一线很辛苦,该发的高温津贴公司一定不会少。

  烈日下,奔波在城市各个角落的快递员工享受不到高温津贴。快递员小朱每天骑电动车送件,一天最少要送100件,有时活多,中午也得顶着烈日上阵。小朱说,“哪会有高温津贴,绿豆汤都没得喝。”记者拨通5个不同快递公司快递员的电话,得到的回答都直截了当——“我们从来没有高温费。

  在南京,除了EMS等少数快递企业采取直营模式之外,其余主流快递企业均为加盟制。快递总部对各网点只考核业务,职工福利基本为零。

  14日无锡最高气温35℃,百世汇通无锡河埒口一部的派件员纪久洲当天8小时在外送快递。纪久洲说,进快递站时就跟老板谈好了,收入按照计件制,没有保底工资,也没有谈到高温费。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快递业存在多种不合理现象,急需监管,但缺乏手段。虽然相关部门在督促各大快递公司成立企业工会,但加盟网点众多,工会作用难发挥,快递员的高温津贴还看不到希望。

  南京,北京西路和上海路交叉的地铁工地,张祥正在指挥工人拆卸广告牌。他是广告公司项目负责人,不知道有无高温津贴。每月公司发生活费,年底发年终奖,一年收入十万元左右。“反正都是自己赚的钱,哪笔钱都可以算高温津贴吧。”旁边的工人也说,只要发的钱够多,管它有没有高温津贴。

  多年来从无企业受罚

  7月3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据气象部门和有关专家预测,2015年暑期部分地区可能出现异常高温天气,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将防暑降温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江苏省人社厅也于日前下发通知,从本月到8月14日,在全省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其中检查重点是用人单位遵守高温天气作业时间和高温津贴支付情况。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将被查处。

  我省在2013年实施《江苏劳动合同法》,率先明确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属违法。可记者从南京、苏州、无锡、盐城等地的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了解到,至今还未有一家企业因为高温津贴而受罚。有监察支队负责人解释,高温津贴可按月发放,也可在夏季结束时一次性发放。而企业接到劳动部门检查通知时,或补发津贴,或声称10月份发放,所以至今还没罚过一家企业。几位监察支队负责人均表示,他们已启动专项检查。而高温津贴,要到10月份之后才好查处。

  南京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相关人员介绍,2014年,全市接到有关高温津贴的投诉、举报120多起,其中2/3不符合高温津贴发放条件。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劳动者才享有高温津贴的权利。另外1/3符合条件的,一经监察部门提醒,企业都会补发。

  由于高温津贴发放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有单位按温度达到35℃的实际天数发放高温津贴,劳动部门判定这是合法的。盐城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一位负责人表示,去年7月份盐城没有出现35℃以上的高温,劳动部门只能依据气象部门的气温记录来执法。此外,还有的岗位并非全天候在室外,不容易判定是否属于室外高温岗,给执法增加了难度。劳动部门希望尽快出台更有操作性的执法细则。

  “高温休息”真的忽视不得

  在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中,提出了7项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包括广泛开展防暑降温宣传教育,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等,高温津贴列在最后。有一线执法人员表示,高温津贴事关劳动者的高温权益,其他责任则事关劳动者的健康与性命。

  不少受访者都表示,在媒体之外,从未接触过其他有关高温津贴的政策宣传。四部委的通知明确提出要让每一位劳动者了解高温危害、后果及防护方法,对高温作业岗位劳动者,要进行一次专题培训。有工地项目经理表示,还没有考虑过安排这方面的培训,如果政府有要求,可以在晚上安排学习。

  国家还要求,要组织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然而记者采访中发现,无论是环卫工、建筑人员,还是快递小哥,都未听说在高温到来之前要接受身体检查。

  一位劳动监察执法人员表示,从实际情况看,减少室外高温工作时间,缩短夏季工时,避免劳动者在极端高温下作业,是对劳动者最切实的保护。国家有规定,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要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但真正执行情况并不乐观。他建议政府出台规定,气温达到35℃以上,每作业两小时必须休息。去年,南京有绿化工人在高温下作业,发生热射病,致多脏器衰竭。他认为,如果工人自身对高温作业的风险有所警惕,如果绿化所能避开正午高温作业,这起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劳动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让劳动者安全度夏,不仅仅是劳动监察部门的事,安监部门、卫生部门、总工会都要及时履行各自的职责。

  有受访者认为,高温作业的安全事故不是群体性的,相对于其他安全生产事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高温作业的重视还不够,对高温作业者发生热射病等严重中暑,要建立事故通报制度。(卞小燕 浦敏琦 朱秀霞 陈雨薇 颜 芳)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