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严控小病大治减轻患者负担

15.09.2015  18:27

  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抑制小病大治,江苏省近日发布指导意见,医院需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品,检查首选低价项目,年底前初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快速增长势头,到2017年年底,江苏公立医院,无论是门急诊平均医药费,还是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年均增幅度都不得超过5%。

  据统计,2010年我国平均每人输液8瓶,门诊输液率高达60%至70%,人均抗生素的使用量是国际水平的10倍左右,其中八成左右患者根本不需要使用。“小病大治”、滥用抗生素等行为长久以来为大家所诟病。在江苏省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意见》中,就对于药物不合理使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等提出多条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医院要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品,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首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适宜技术,凡是通过费用较低的检验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诱导患者再行其它同类检查项目。在药物使用管理上,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规范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临床应用,降低患者用药损害。2017年底前,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为了避免重复检查,浪费资源增加患者负担。《意见》还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只要检验检查结果可靠、临床确认不需再次检验检查的项目,在江苏省范围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间实行互认。到今年年底前,“药占比”将控制在40%左右,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到2017年底,江苏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力争总体降低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中的卫生材料费用降到20元以下,公立医院门急诊人次平均医药费用、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年均增幅不超过5%。

编辑: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