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严厉打击洗钱犯罪 全力维护金融安全

18.11.2022  18:48

  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王子钰)反洗钱工作是我国参与全球治理、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要手段,对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完善国家治理和促进双向开放方面具有重要意义。11月18日,江苏检察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检察机关始终对洗钱犯罪坚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反洗钱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至2022年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洗钱犯罪案件145件162人。案件主要呈现惩治力度不断加大、洗钱手段不断翻新、上游罪名较为集中等特点,其中上游犯罪主要集中于贪污贿赂类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和走私类犯罪,共占总数的74.48%。

  反洗钱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江苏检察机关密切部门协作,凝聚反洗钱工作合力。省检察院主动加强与人民银行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研讨等方面开展常态化协作。联合出台《关于预防打击洗钱犯罪的合作意见》《江苏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各地会签协作意见、合作备忘录等文件共计31份,形成协作联动、动态监测的工作格局。今年7月,省检察院还对部分地级市反洗钱工作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有力推动案件诉讼进程。盐城阜宁县院在办理孟某某、黄某某洗钱案中,检察机关联合公安、人行共同分析上游非吸犯罪5000余万元资金去向,发现新的洗钱线索1条并推动立案侦查。

  洗钱犯罪隐蔽性强、专业程度高、证明犯罪难度大。江苏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洗钱犯罪线索排查研判力度。2020年,省检察院制定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惩治洗钱犯罪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各院在办理七类上游犯罪案件时,要同步审查是否存在洗钱犯罪线索。同时与人行、监委、公安、海警等多部门密切合作,加强线索研判分析,对洗钱犯罪做到应追诉尽追诉。此外,省检察院相关部门形成《关于办理贪污贿赂犯罪自洗钱案件的会议纪要》并下发,徐州市检察院制定《徐州市检察机关于加大涉腐洗钱犯罪惩处力度的工作指引》,有效促进了自洗钱犯罪案件办理。2021年3月以来,全省共办理自洗钱案件42件43人。

  “反洗钱工作事关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江苏检察机关在党委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协作下,将驰而不息推进反洗钱工作。”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熊毅表示,江苏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加强洗钱犯罪惩治力度尤其是自洗钱案件追诉力度,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推进反洗钱工作再上台阶,为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江苏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