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两法衔接”示范全国

31.12.2014  10:56

  2月27日,省政府牵头召开全省“两法衔接”工作协调会。

  5月1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转《江苏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

  6月27日,全省“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在常州召开。

  12月29日,全省“两法衔接”研讨会在省检察官学院举行。

  短短一年时间,省政府、省检察院就“两法衔接”专题三次开会,并由省里专门制定文件,强力推进,并不常见。

  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也是解决执法不严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江苏致力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同时也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执法,防止以罚代刑、选择性执法,切实维护法律尊严。

  信息共享发力: 江苏经验示范全国

  陆某在担任常熟市某卫生监督所医疗执业监管科科长期间,负责调查某门诊部非法实施“人流”手术致人受伤一案。在查明该门诊部不具备资质、医生没有资格做该手术的情况下,陆某受人请托,将门诊登记本、收费记录、手术内容等证据归还门诊部。后来案件没有被移送公安机关,而是以行政处罚了事,门诊部继续违法行医。最终,陆某因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和受贿罪,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本该走司法程序追究刑责,却因为种种原因,有案不立、有案不移,罚款了事。涉嫌犯罪却止于行政执法环节,此类执法不严的现象一度损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百姓对此很有意见。”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范群说。

  多年来,江苏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有效破解执法不严问题。

  据省政府法制办主任于爱荣介绍,江苏“两法衔接”工作经历三个发展阶段。

  早在2001年,省检察院就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初步建立工作联系和协调配合机制,结合全国“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工作的开展,寻求执法司法配合支持。2003年后,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会签相关工作文件,形成了报表报送制度、信息通报制度、检查、查询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案件备案制度等。检察机关由此办理了一大批移送案件。

  行政执法信息的封闭,是导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脱节的重要原因。共享行政执法信息,是江苏推进“两法衔接”的“法宝”之一。2006年,省检察院将“探索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当年全省检察改革十项重点工作之一。2007年,省检察院、省整规办、省公安厅、省监察厅又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在全省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数据显示:全省目前共建立了省级“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1家,市级“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13家,县区级“两法衔接”信息平台78家。

  截至11月底,全省检察机关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查询行政处罚案件11777件,发现涉罪线索156件,监督立案27件。通过审查备案、信息平台、联合执法、专项立案监督等工作,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5件93人,公安机关已立案41件47人。

  “力争在2016年底,全面建成三级院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立案、网上监督的无障碍对接。”在12月29日的江苏省“两法衔接”研讨会上,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要求。

  据悉,我省“两法衔接”工作起步早,成效好,积累了一定经验,国务院法制办还专门编发简报向全国推介江苏做法。

   “两法”合力出击: 办案突出民生重点

  层出不穷的环境污染事件让人揪心。

  “全年受理审查起诉污染环境犯罪92件258人!

  记者从当天的研讨会上获悉,今年是我省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最多的一年。其中很多是由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司法机关而立案查处。

  在省“两法衔接”研讨会上,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特别强调要突出“两个重点”:突出关键领域、突出法定程序。

  “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总体要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民生民利的热点问题,强化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知识产权等领域案件的移送和监督。

  一系列举措由此开展:省文化厅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率先在全国建立打击音像市场盗版犯罪的有效机制,制定了案件移交六条标准,明确案件移交的形式和要求;省证监局与省公安厅签署了“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合作备忘录”,建立了互相协助调查、平行移送、执法协作以及信息共享、情报互换、出具意见、业务交流等长效机制。

  201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批捕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242件427人,起诉390件836人;批捕涉嫌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138件261人,起诉281件558人;批捕污染环境犯罪54件112人,起诉54件151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立案监督25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30件172人。

   促进依法行政: 健全制度确保长效

  灌云县检察院根据“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捕捉到的一条线索,在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了某公司偷埋逾百吨致癌废料,致一级渔港遭受重大污染案后,又连续深挖背后渎职问题,查处了玩忽职守职务犯罪2件3人,对环保执法领域进行“去污”。

  记者了解到,自灌云县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目标考核以来,该县检察院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和效能明显提升。

  灌云的做法是江苏推进“两法衔接”制度化的一个例证。

  2013年,省检察院联合省政府法制办草拟了《江苏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在多次征求相关意见后共同提交省委、省政府,并与今年5月16日,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转发,为全省“两法衔接”开展提供了政策性指导。

  机制和制度的健全完善有力保障了“两法衔接”的推进,取得了突出的效果。以质检系统为例,2013年,全省质检系统共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279起,比2010年的143起增长一倍以上。2014年截止10月底,全省质检系统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169起。其中,南京质监局玄武分局办理移送的“南京八百度数码公司制售假冒硬盘案”入选全国“两法衔接”典型案例。

  而徐州检察机关“两法衔接”工作还获评2014年度徐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实践优秀案例。

  “推进‘两法衔接’,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倒逼机制,做到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要加大考核力度。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畴,增加分值比重,对‘两法衔接’工作得分较低的市县和行政执法机关取消相关评优评先资格。

  在29日的研讨会上,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这样强调。

  据悉,从2015年起,省检察院将把各地“两法衔接”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检察业务考评的重要内容,每年举行一次“两法衔接”工作的专项督促检查活动。对于因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不到位而发生环境资源严重破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地区,进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

  推进“两法衔接”,促进依法行政,必将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本报记者  宋世明  姜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