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与辽宁开展对口合作 区域协调发展添动能

26.03.2017  11:45

  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组织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其中,辽宁、吉林、黑龙江分别对口江苏、浙江、广东。

  这是继对口支援新疆西藏、与陕西青海贵州开展扶贫协作之后,中央在深化区域合作、促进协调发展方面交给江苏的又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东部发达省份,与兄弟省份共同发展,是江苏义不容辞的义务。仔细梳理《方案》,对口合作是互利共赢的好事。

  既推动产业发展也促进观念转变

  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开展对口合作,是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东北振兴与“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对接融合的重要途径,也是发挥我国制度优势促进跨区域合作的创新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形成推进东北地区实现全面振兴的合力。

  对口合作关系的确定,综合考虑了江苏与辽宁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水平以及合作现状等。对口合作注重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市场化合作促进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合理流动,吸引项目、投资在东北落地。

  对口合作不是单向的给钱给项目,而是互利共赢、突出特色,重点突破、示范带动。一方面,发挥江苏的比较优势,实现南北联动、协同发展;另一方面,针对辽宁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学习借鉴江苏的市场观念、管理理念、政策环境。“‘东北困局’既有市场环境、产业结构的原因,也有多年积累的体制机制矛盾。”南京大学教授刘志彪分析说,支持东北地区发展,迫切需要转变观念,增强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激发内生活力和动力。

  《方案》明确,到2020年,对口合作要取得重要实质性成果,建立起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构建政府、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宽范围广领域合作体系,形成常态化干部交流和人才培训机制,实施一批标志性跨区域合作项目,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对口合作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

  18项具体任务涵盖四大板块

  按照《方案》,对口合作涉及4大板块18项具体任务——

  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推动双方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民营经济发展、对内对外开放、发展理念共享等领域开展合作。江苏的营商环境处于全国前列,正在推进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累了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经验,受到中央高度肯定。作为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大省,江苏培育壮大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外向型经济成绩显著,与辽宁合作空间很大。

  产业合作方面,推动双方在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农业和绿色食品产业、生产性服务业、文化旅游和健康产业等领域开展合作。辽宁的电力装备、高档数控机床、石化和冶金装备领域制造能力较强,需要与东部地区市场需求对接。协鑫控股等江苏新兴产业企业,江苏省农垦集团等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东北地区发展良好,产业合作潜力大。

  提升创业创新水平方面,推动双方在科技研发与转化、高校院所交流、创业创新、高端人才交流等领域开展合作。辽宁与江苏均属于科教大省,跨区域科研合作和成果转化大有文章可做。《方案》鼓励两省高校合作办学,共建大学科技园和创业创新平台,共享“双创”资源。

  平台搭建方面,推动双方在功能区对接、合作园区共建、重点城市发展等领域开展合作。

  江苏拥有一大批功能载体,包括国家级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综合保税区、国家级经开区、国家高新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重点开发开放平台,有助于两省开展“点对点”合作。

  探索跨地区利益分享机制

  《方案》要求,建立由国家发改委、中组部牵头,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省市政府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近期,我省将与辽宁共同编制对口合作阶段性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范围领域、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建设时序和保障措施。

  按照国务院要求,今后两省将互派干部挂职交流,促进观念互通、思路互动、作风互鉴、办法互学。同时,定期安排辽宁地方政府负责人、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到江苏培训学习。

  与对口援助和扶贫协作的单向“输血”有差异,东部地区与东北地区对口合作将探索跨地区利益分享机制,充分调动东部地区的积极性。《方案》明确,支持东部地区重点园区在东北地区设立分园区,鼓励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合作发展“飞地经济”,这与江苏推进多年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南北共建园区非常一致。

  此外,相关政策对东部地区也有所倾斜。比如,中央预算内投资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对口合作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在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的前提下,支持在对口合作省市先行试点开展跨地区耕地占补平衡,这将为土地资源紧缺的江苏拓展发展空间。同时,将东部地区成熟的改革试点经验加快在东北地区复制推广,鼓励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合作承担国家改革试点任务。

  还有一项政策,对于江苏雄厚的民间资本也是利好。《方案》明确,支持东部地区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改造和重组,允许具备条件的东部地区民间资本在东北地区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这对江苏民营企业有较大吸引力。

  本报记者 黄 伟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