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不断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

23.06.2021  09:32

  6月22日,省委书记、省委编委会主任娄勤俭主持召开省委编委会第五次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编,为落实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提供坚强保障。

  省委编委会副主任吴政隆、张敬华、樊金龙、郭元强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有关机构编制事项。会议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政治任务,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目标,准确把握中央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考量、实践路径和预期效果,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安排,强化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从体制机制上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江苏全面贯彻、落地生根。

  会议指出,要围绕落实“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要求,加强对“十四五”时期机构编制资源的前瞻性研究、系统性布局,不断提升资源使用效益。要聚焦“办好自己的事”,服务好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一带一路”交汇点、长三角一体化等建设。要着眼推动省域治理现代化,把“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做法拓展到优化生态环境、防控重大风险等各个领域,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发挥好机构编制资源的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作用,最大限度提高行政效能、释放发展活力。

  会议指出,要立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改革的理念、创新的手段推进各项机构改革任务,更加注重改革系统集成,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率先探索,为全省乃至全国深化改革贡献力量。事业单位改革要强化全国试点的责任担当,确保按时完成、取得实效,努力把“试点”变“示范”。开发区行政体制改革要以“去行政化”“一区多园”为重点,着力构建创新驱动、绿色安全发展的格局,充分释放简约、高效的活力优势。基层“三整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在现有基础上持续巩固深化,充分展现江苏发展的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

  会议强调,要抓好《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评估论证制度,严格控制编制总量,确保各项工作在制度框架内有序运行。要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探索构建符合当前需要、满足长远发展、体现全覆盖全流程的新时代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省委编办自身建设,认真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提高工作站位,勇于担当作为,不断开创我省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周明 高彦 刘堃 黄蒙)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