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起违法围填海案件已处罚到位 目前正生态评估

09.01.2019  18:33
江苏一起违法围填海案件已处罚到位 目前正生态评估 - 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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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汇点讯 自然资源部日前向社会通报8起围填海案件,涉及8省市,我省通州湾港口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填海案为其中之一,记者1月9日从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该案已处罚到位目前正按照要求进行生态评估。

  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管控围填海的决策部署,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在国家海洋督察组的大力推动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严厉查处了一批违法围填海案件。据介绍,去年国务院海洋督察组针对江苏海洋督察,列出江苏43个问题,我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包括了通州湾港口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填海案的整改项目。

  江苏省海洋渔业指挥部海监处处长陆小辉告诉记者,该案处罚已按程序进行,江苏1千多公里的海岸线,按照《海域法》属地管理和谁发现、谁查处原则,大量用海案件由县级以上海洋行政部门管理。案件归属地管理部门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该局负责人1月9日告诉记者,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9月13日,江苏通州湾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在腰沙二期通道南北堤西南侧海域,在取得用海预审意见,但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填海,违法填海面积40.602公顷(609.03亩)。2017年9月13日,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2.01亿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这位负责人透露,目前,按照自然资源部2018年12月27日《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针对已取得海域使用权但未开发利用的和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两种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制定的专门政策,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对该处罚项目正在进行生态评估,如对环境影响不大,将按照规定程序申报用海手续。该负责人表示,去年一年,为整顿非法围填海,国务院对全国沿海进行了海洋督察,用海项目全面停止审批,全国只有浙江舟山批报了一个北京绿色石化基地用海项目,该项目尽管取得了用海预审意见,但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没有用海批文,进行处罚和整改是必要的,起到警示和以儆效尤作用。

  省自然资源厅巡视员夏前宝直言,长期以来“向海索地”大规模的围填海活动,造成滨海湿地大面积减少,自然岸线锐减,对海洋和陆地生态系统造成损害。我省将全力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有关要求,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除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禁止新增围填海。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我省将积极制定处理方案并妥善处置,加大对违法围填海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确保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降低、海岛现有砂质岸线长度不缩短。

  交汇点记者 丁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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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