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实战模式铸就服务群众新品牌

11.12.2014  19:08

□本报特约记者  郁  奇  本报记者  施为飞

  编者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今年以来,省司法厅大力部署推进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战化建设,通过“不变体制变机制”,整合资源力量打出“组合拳”,加强需求研判提升“反应力”,努力为群众提供即时性、一站式的综合服务,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取得了积极进展。从今日起,本报将陆续推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战化建设”系列报道,期望加强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推动法治江苏建设。

  今年首个宪法日期间,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民情调查队”“法制快车周周行”携手走进麒麟中学,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活动。活动中,麒麟司法所工作人员为该校200多名师生上了一堂“校园意外伤害”专题法制课,围绕事故与责任、事故处理程序、事故损害的赔偿以及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解析。该局“12348民情调查队”队员们将调查问卷表分发给在座的师生,就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解反馈。

  这是江宁区司法局实战化建设活动的一个剪影。

  按照“人人能战斗、人人会宣传、人人懂调解、人人善服务”的要求,今年以来,江宁区司法局打破固有的机关设置模式,组建“一团三大队”实战队伍,加快促进“机关向一线倾斜”,对工作流程实施重组再造,科学调整勤务方式和作息制度,全面实施“弹性工作制”、“无休服务岗”和“巡查工作制”。

  “一团”即区级法律服务团,作为专业服务队伍。局长任团长,成员由资深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经验丰富、专业性强并具备较高政治素质的人员组成。区法律服务团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科技创业等方面,主动通过“先期宣传、中期介入、后期化解”的“一条龙”服务模式,积极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三大队”即执法管理大队、宣传服务大队、应急处置大队。执法管理大队整合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社区矫正管理局等部门资源,由局长担任队长,配备4名副队长,主要负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后勤保障、行政管理等。宣传服务大队整合法制宣传科、法律服务科、调研室、法律援助科、公证处等部门资源,由一名副局长担任队长,配备5名副队长,主要负责法治、政策及新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应急处置大队整合基层科、区调处中心、司法所等部门资源,由一名副局长担任队长,配备2名副队长,主要负责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和善后以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在“一团三大队”的工作运转上,重点依托区“12348”协调指挥中心。该中心集汇聚信息、组织研判、指挥调度、督察督办、协调对接、考核评价等功能于一体,下设四个子平台,即“12348”热线呼叫平台、“12348”网络服务(网站)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视频监控中心,并与20个司法所实现互联互通,每天通过平台统一受理诉求进行分流调度,确保群众投诉、求助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同时,专门制定社情民意分析研判办法,成立专兼职结合的民情调查组和研判委员会,通过发放社情民意联系卡、调查问卷,设立民意征集点、咨询台、民情信箱,采取民情恳谈会、“询民意”、“情感沟通日”等多种形式收集民情信息,每天向“12348”指挥协调中心报送信息,组织资深业务骨干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行分析研判报告,及时提出有效的法律建议和对策,特别是对于重大复杂、多发类型的社情民意,做到快速响应、快速研判、快速处置,努力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不含水分”的法律服务。

  一年来,通过整合资源力量,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68起,案件办理群众满意率100%;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602起,受理纠纷7412起,调处成功7262起,成功率97.98%;群体性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下一步,江宁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完善“一团三大队”实战模式,大力推进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在社区(村)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服务站点,为基层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全面实现“城区半小时、社区一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圈。

  近日,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开展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战化建设试点工作通知》,充分肯定江宁区司法局开展实战化建设试点工作成效,并在全省予以推广。

 

                                                                                                          2014年12月11日      《江苏法制报》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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